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编制完成了《渠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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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渠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渠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0日
zhh.渠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2021(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