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作者:行政审批股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对3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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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达州市渠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渠县惠铭医院 | 渠环审口〔2021〕31号 |
2 | 渠县慧泓医院 | 渠环审口〔2021〕32号 |
3 | 渠县济民医院 | 渠环审口〔2021〕33号 |
审签领导:赵武 上传人:胡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