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上向好,根据《渠县2020-2022年作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施纲要》,确定2021年为作风建设“攻坚年”,依照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渠委办[2021] 1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二、 总体目标
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作风锤炼,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把握新形势中提高站位、在解决新问题中增强本领、在优化发展环境中攻坚克难、在为民服务解难中真抓实干,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教育引导,加强作风养成。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化教育培训、示范引领,引导党员干部比担当、比作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环境。
1.强化教育学习。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把纪法教育、党的理论、革命传统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集中开展干部培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学习周永开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题课程。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表扬一批先进典型。
3.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针对容易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用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形成震慑。
(二)聚焦民生问题,纠治作风顽疾。围绕影响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通过专项治理一项一项解决,推动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基层执政基础进一步稳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深化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仓储改造维修、粮食收购轮换等方面的问题,开展集中教育整顿。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严防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持续开展“院坝行”活动。聚焦热点难点民生话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持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全面排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个环节,推动民生民利问题和管理服务问题解决。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发展。为全县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优化工作机制。建立营商环境“护航员”制度,向县粮油总公司派出“护航员”,及时发现、收集和反馈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正负两面现象,协助企业解决难题,及时解决涉企突出问题。
2.推动工作流程再造。依法开展业务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压缩时限、简化手续、精简程序、提高效率,提升执行力。
3.发挥双向激励作用。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开展“服务企业标兵”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服务粮食企业的标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闫小波任组长的“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责任落实。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建立齐抓共管的作风建设推动机制;要注重宣传报道,用典型事例、经验做法、治理成效引导调动社会参与,提升影响力、增强活动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中心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狠抓任务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集中约谈提醒、通报批评,以确保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审核:殷力 供稿:胡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