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渠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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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渠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渠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具体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54;联系电话:0818-72079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渠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我局聚焦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网络政务服务,着力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退耕还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8其中:部门工作动态信息24条、预算决算类信息13条、公告公示及其他信息201办理县委书记信箱13、县长信箱21、投诉举报1件、网络问政群众来贴12件,及时办理回复,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渠县自然资源局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7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定《渠县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渠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规范政务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重点从文字规范性和信息准确性、安全性等方面加强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渠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需要,及时增设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通本部门集约化平台,明确专人负责账号管理运营。对主动公开目录展开全面梳理和调整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以方便群众了解、查阅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信息。二是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服务专区,在办证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同时将渠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接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天府通办”APP上线运行,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人员调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印发《渠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工作要点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做好日常考核和监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四是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916日,我局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群众更好地了解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高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透明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联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8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股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程度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续性、全面性不够;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不清、把握不准,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质量和时效还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落实;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信息公开“线上、线下”同步建设,进一步改善提升政务公开专区质量,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使政务公开更加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