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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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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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渠县三汇镇龙眼村一社

建设单位: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新临江煤矿为联合升级改造类矿井,新临江煤矿月台矿井(主体)生产能力210 kt/a和水井湾矿(被改造退出)生产能力90 kt/a为联合升级改造矿井,联合升级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为300kt/a。项目工业广场利用现有工业广场,不新增占地。月台井和水井湾井划分为两个独立系统,分期投产,前期投产月台井,后期在月台井开采完毕后投产水井湾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总投资为450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2.8%。  

2、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和选址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本项目与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相符合。本项目矿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渠县龙潭-汉阙风景名胜区和四川賨人谷国家森林公园。本项目符合《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规划措施。 

月台井工业广场北侧和西侧均为林地,200m 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南侧紧邻州河;北面约13m处有1户当地居民住户;东面有5户当地居民,距离工业广场边界约35m。水井湾井工业广场西侧为林地,200m 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北侧紧邻州河;西面有16户当地居民,距离工业广场边界约15-150m;西南面有2户散居住户,距离工业广场边界约190m。矿区范围属农村地区,以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为主,根据初步调查,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及文物设施、无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其他特别生态敏感保护目标。

3、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排污口州河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Ⅲ类水域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环境空气:2020年渠县环境空气SO2NO2COO3PM10PM2.5六项基本指标均达标,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区域其他污染物TSP 24小时均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声环境:本项目各监测点位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说明区域内声学环境质量基本良好。

4)地下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所测的各地下水监测点位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值,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项目矿区工业广场范围内各测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筛选值,农用地测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4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利用现有煤矿的工业广场地面场地,不新增占地。新临江煤矿全井田开采后,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土地总面积为193hm2,均为轻度破坏,无中度和重度破坏。该煤矿工程主要作业区在地面以下,钻进深度400m以下,煤层被开采后对地表植物影响很小。

项目用地区因人类的频繁开发利用,现有陆生脊椎动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物种多样性也较为贫乏,整个项目的建设对于区域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种群影响较小,也不会改变其群落结构及稳定性。

项目占用的原有土地利用性质不变,均为工业用地。除这些占地会对局部地区造成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外,就井田范围而言,由于开采造成对地表破坏的影响是较轻的,不会出现类似于平原地区形成大面积的积水沉陷区,不会造成井田范围农业区土地功能的丧失和土地利用性质的根本改变。因此,矿井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

2)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煤矿开采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含水层产生影响,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地下水开采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量造成较大影响,项目开采对地面农田系统及生态系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大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洗煤车间产生的破碎和筛分粉尘、煤炭和矸石的堆存、卸载、外运等产生的煤尘及扬尘。环评提出了防治措施:

①对现有储煤场进行三面围挡封闭,并设置顶棚,形成半封闭煤仓形式;在煤炭堆场的屋顶四周新增喷雾装置,在煤炭装卸作业时,进行连续喷雾降尘;对厂内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水力清扫。

②对矸石临时转运堆场顶部遮盖、三面围挡封闭,形成半封闭形式;在矸石倾倒处设置喷淋装置,在矸石临时堆场屋顶四周新增喷雾装置,在矸石装卸作业时,进行连续喷雾降尘。

③洗煤厂密闭,在筛分和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15m排气筒,筛分机受煤点、入煤口落煤处设置喷雾装置喷淋降尘,皮带输送廊道采用彩钢板全密闭,出煤口和输送皮带间安装防尘罩(伸缩帆布袋),并定期对洗煤车间进行清扫保洁等。

工业场地厂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煤车辆离厂前冲洗车轮、底盘以及车身,以防止车辆带尘上路;运煤、运矸汽车装载后加盖篷布,进行限速限重;对主要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并派专人维护路面平整。

在采取了上述一系列防尘措施以后,项目运营期煤尘、扬尘及瓦斯等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

①矿井水

矿井水由井下水仓调节、沉淀处理后,再由地面的矿井水处理站对矿井水进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经处理后的矿坑水一部分(1216.6m3/d)抽至高位水池作为地面、井下防尘及地面生产用水使用,其余部分外排,外排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限值要求。因此,多余矿井水的排放不会影响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功能。

②洗煤废水

洗煤厂产生的洗煤废水采用高效斜板浓缩池(絮凝沉淀)+压滤,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

工业广场的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复用于工业场地道路浇洒、绿化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生活污水全部复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5、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工业广场对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工业广场生产噪声厂界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通过加强运输汽车管理,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根据煤矸石鉴定结果,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固体废物,出井后转运至煤矸石临时转运堆场暂存后,及时运至渠县鼎盛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制砖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矿井水处理站和洗煤车间产生的泥煤定期清掏后,放置于原煤中,做外售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矿灯、废蓄电池、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固废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储煤场地、煤矸石转运堆场采用半封闭式储存设施,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及危废暂存间、储油间、机修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和防渗处理,只要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大气、废水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工业场地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在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事故降至可接受水平。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6、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矿产资源规划要求;项目选择的开采方案、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项目建成后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在采用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污染防治、沉陷治理及生态恢复、地下水保护等措施后,项目运行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svFX3DCrZp9gUwS1o1v4w 提取码: 9g1r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Eowuz2O4yhFJXa82jS2sQ 提取码: c47p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棚   13882838800

电子邮箱: 236560912@qq.com  

联系地址渠县三汇镇龙眼村一社新临江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