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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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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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根据渠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各股室及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宣传,现将我局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了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法治财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系统法治建设总的规划、实施及成效验收;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股室的法治建设工作。工作小组成立以来多次开会,研究部署了财政法治工作,明确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二)明确了本单位各责任人法治建设职责我局法治财政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室具体抓,制定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各股室(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年度《法治建设责任书》。

  (三)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我局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将“两依”工作情况列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的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该项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及个人,取消其评先选优的资格。

  二、完善法规体制体系

  (一)坚持重大决策依法依规。积极落实《四川省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答复书、政府财政投诉处理决定等文件文书我部门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发后都依法进行了公开和备案。

  三、规范行政行为

  (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所公布的权力事项目录,及时按规定梳理、调整、编制和公布了县财政部门财政行政权力事项5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项目47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强制1项),同时,结合县财政部门财政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布了本部门财政行政责任清单,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

  (二)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无合同工、临时工执法,执法决定均以财政局名义作出,无以内设机构名义作出执法决定的行为,保证执法主体合法。行政处罚严格按照立案(发检查通知)、调查取证、发处罚告知书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符合、听证、作出处罚决定。行政裁决(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按法定程序、时限办理,保证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严格落实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文书档案规范》,保证执法文书合法。

  四、理财行为规范化

  (一)规范预算管理。一是健全预算体系。按时按质完整编制了“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社保基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二是加强预算控制。编制了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分析预测。三是出台《渠县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明确预算编制、预算约束、预算执行、结转结余清理原则以及日常对账、预算监管程序四是根据新《预算法》,制定了渠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贫困大学生自助资金、差旅费报销标准、政府性债务管理4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评价实施和监督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主动预决算信息公开。按时按质在门户网站或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四本”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

  (二)深化国库管理。一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二是推行公务卡制度。将传统现金支付结算改为用公务卡直接支付,减少现金占用、阻塞管理漏洞,操作方式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三是建立资金收付和对账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先支付后清算”的资金清算制度,建立与开户银行、预算单位定期对账机制。

  (三)加强绩效管理。2021年,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了县级绩效评价,对项目落地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全覆盖。

  (四)强化财政监督。建立了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实行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分配、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挂钩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检查结果落实到位。

  五、财政法治氛围浓厚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21年坚持中心组会前学法5次,职工大会学法24次,财政监督局局长对全局执法干部进行执法业务专题培训1次,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了提升。

  (二)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办学法园地,制作学法专栏展板3块,举办机关学法讲座3次,开展法治培训2次,丰富了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并报送财政法治信息6条。

  (三)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渠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开展各类法制宣传讲座3次,同时以今年8.25普法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财政法规及支农惠农政策。

  六、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成立了财政行政复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财税法规制度股,负责财政行政复议事宜。将财政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受理、审理、执行程序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对案件的受理、转送、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进行了严格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行政复议事项的处理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2016版)的通知》(财法[2016]1号)执行,并将行政复议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了财政行政复议系统。

  (二)依法办理应诉。2021年我局严格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有关材料,做到了按规出庭应诉、依法办理应诉案件。

                                                                                                                渠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