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宝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渠县宝城镇
发布日期: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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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  

宝城镇政府是负责宝城镇全面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具体为: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财政所。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具体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环境卫生治理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宝城镇人民政府编制数57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24名,工勤编制3名。实际财政供107名,其中在职55名,离休0名,退休52名(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名。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2022年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两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脱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时保障政府机关干部、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社会保障、扶贫工作、乡村振兴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宝城镇社会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123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234.35 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减少) 193.8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86.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3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基本支出预算98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2.42万元、农林水支出25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6.59 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0.15万元。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84.47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3.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8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5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65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增加0.15万元 。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 252.53万元。具体项目是:1、环境保护工作经费40万元 ;2、住读工作经费40万元;3、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4、两代会及工作经费5.62万元;5、纪检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6、关工委工作经4万元;7、安全维稳专项经费10万元;8、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3万元;9、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工作经费4.56万元;10、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6万元;11、基层人防工作经费1万元;12、法律顾问经费2.35万元;13、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2万元;14、村(社区)办公经费9万元;15、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39万元;16、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7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设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590.6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宝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与上年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3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宝城镇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公开说明

2022年,渠县宝城镇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已经审核通过,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渠财预[2022]5号)要求,我单位编报预算绩效目标16个,涉及财政资金252.53万元。现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公开。

附件:宝城镇2022年预算公开信息表.xlsx附件1:宝城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附件2:宝城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上传人:杨静;审核人: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