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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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应急局部门预算草案报表.xlsx应急局部门预算项目草案报表.xlsx509-应急管理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xlsx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应急管理局是负责渠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2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4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和地震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和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依法上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渠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落实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等相关机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总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45人,其中在职45人,离休0人,退休6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抓好思想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整顿、工作大落实”新老三大活动,推动干部思想作风适应“三新一高”发展新形势。

2.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治理。紧抓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不放,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逐一落实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关键环节安全包保责任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创安2021”监管执法检查和“互联网 执法”等专项行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全力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3.抓牢短板弱项建强应急堡垒。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让搬迁项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创新开展“空心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完善乡镇(街道)应急救援基础设施,推动应急物资向偏远乡镇前移。同时,加强区域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同步强化应急救援装备,实现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大力提升应急救援的基础能力。

  4.紧扣现代化建设构筑科技高地。加快组建应急救援大队,全面整合专业救援力量、企事业单位救援力量和社会公益救援力量,形成全灾种、全覆盖、全领域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应急指挥中心和监控中心升级建设,扩大视频监控终端覆盖面,完善应急指挥大数据平台和应急值守系统、统一接警系统、协同会商系统、辅助决策系统、业务监管系统、单兵作战系统、应急指挥网络建设,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科普阵地,建立事故灾难模拟体验馆,奋力推进渠县应急管理现代化取得更大实效,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的新征程保驾护航。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678.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8.9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10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62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万元、农林水支出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7.03万元。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54万元,具体项目是: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活动月监管经费27万元;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监管经费9万元;黄金周、汛期安全监管经费1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设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59.25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比增加5.5万元,增加84%,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