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渠县人社局仲裁院以“便民”、“利民”、“高效”为出发点,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宗旨,积极推行“调解进企业”仲裁活动,为企业和员工双方提供便利,既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也方便劳动者依法维权。
2022年3月1日下午,渠县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来到渠县经开区某电机公司,对申请人郑某诉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进行庭前调解。在该公司会议室,仲裁院工作人员以“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与申、被双方就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讲解,最终申、被双方在开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双方均表示:“渠县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主动走进企业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模式,真正做到了法为于民、情为于民、利为于民”。
“调解进企业”活动是渠县人社局仲裁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调解仲裁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渠县人社局仲裁院将继续以“群众少跑路,上门送服务”的工作思路,以“调解进企业,普法到基层”的工作理念,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切实做好我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从而为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