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医疗保障局是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行政科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审批、支付管理,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按照全省医疗保障目录,组织拟订全县城乡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国家和省、市、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监督实施工作。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拟订基金稽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医疗保障局编制总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4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在职56人,退休8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1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全民参保力度。
2.建立健全医保制度政策体系。
3.深入推进医保改革。
4.加强医药服务管理。
5.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
6.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7.加快信息化建设。
8.强化智能监测。
9.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法治化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以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服务能力、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控水平为目标;推进监测中心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设监管信息系统,构建“事前 事中 事后”“线上 线下”全过程、全范围新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医保基金监管难题。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5449.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49.2 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57926.81 万元减少52477.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收入项目纳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51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5.97万元、农林水支出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1.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人数较2021年增加7人以及单位部分人员工资调整。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4934.7万元,具体项目是医保基金监管经费、医保大厅运行费、医保网点检查机房维护费、医保网点网络及软件服务费、城乡居民参保宣传资料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收入项目纳入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50.56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9万元,与上年比增减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