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渠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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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 

 渠县农业农村局是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6个行政科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评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惠民补贴和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机惠农补贴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办理本级涉农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县属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负责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渠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总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编制15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44人,其中在职59人,退休85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大惠农资金补贴力度。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力度,坚持“谁种植、谁受益”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加大撂荒地利用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渠县开展耕地撂荒治理确保粮食安全十条措施》,引导业主优先流转撂荒地种植粮食,加大对撂荒地复耕项目补贴。三是加大涉农项目向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农业产业强镇、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相关涉农项目,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四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坚持把黄花、优质水果作为全县首位产业优先发展,2022年,全县新发展黄花5000亩、蜂糖李5000亩,重点打造贵福黄花现代农业园区、新市蜂糖李现代农业园区,全力争创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六是加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力度。做好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确保种养殖业健康的发展。七是抓好安全生产。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机安全工作,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培育。八是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完善我县主要河流的监控体系建设,确保监管无死角,切实落实十年禁捕政策。九是继续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实施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做好2022年项目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十是持续开展宜居环境建设。做好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和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渠县宜居乡村。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109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94.01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26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合并入农业农村局。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基本支出预算968.0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7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8万元等。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5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合并入农业农村局 。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26万元。具体项目是:

  1、农机安全工作; 2、柑桔基地建设工作 ;3、科技下乡工作;4、大小春示范片区建设;5、“甘露杯”竞赛工作;6、黄花基地建设工作;7、农田办公室业务费;8、产业化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9、农业四区建设专项;10、新农村办公室专项业务费;11、动物防疫检疫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 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 个,预算资金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81.45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农业农村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比增加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费增加。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1-农业农村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 .xlsx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草案报表.xlsx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草案报表项目绩效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