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是负责本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20个行政股室,下辖1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事业单位3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标准化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8.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依法依授权做好反垄断调查工作。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7)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8)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市场监管局机关承担。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渠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编制总数246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事业编制62人,工勤编制1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54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435人,其中在职237人,退休198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高举旗帜,统一思想紧抓党的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制度,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积极通过国家市场监管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和举办市场监管“学习大讲堂”、党史集中学习教育等线下方式共同加强推进学习,不断拓展学习载体,掀起党史学习的热潮。三是做好制度保障。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制定各项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用制度说话。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从根本上提升职工素质,真正建成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勤政廉洁”的市场监管队伍。
2.突出重点,凝聚合力助推经济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作用,认真落实《渠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6条》,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机遇,推动构建“战略目标引领”体系。二是持续开展企业雁阵培育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扎实开展实地调研、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三是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案件法制审核,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报备制度,加强监管执法统筹和监督,切实净化执法环境。四是有效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基础作用,为企业产品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做好标准支持,推动构建“改革开放创新体系”。五是进一步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培育政府质量奖企业,增强企业质量意识,提升质量品牌,促进高质量发展。六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保护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重点培育具有行业品牌核心竞争力和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树立标杆,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切实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3.统筹兼顾,坚定不移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推动构建市场监管“新型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发展秩序。二是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完善食品抽检制度,提高抽检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切实抓好药化械安全监管,督促药店业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药械市场经营规范。四是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事故多发的设备和环节,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和隐患大整治,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五是切实抓好防疫物资、烟花爆竹、危化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抽检力度,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等制度,严厉打击各类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夯实基础,真抓实干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深入推进创城工作,扎实开展农贸市场等专项整治,推动构建“民生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督促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计量器具使用行为,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三是切实抓好价格监管,全面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物流、行业协会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专项治理,严格清理违规收费项目,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四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针对投诉举报较多的行业领域,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曝光消费信用不良行为,进行集中行政约谈提醒,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燃煤锅炉整治等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六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以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为重点,认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是抓好“两类公司”处置工作,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防控处置,确保安全稳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353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35.4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1、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912.9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渠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22.52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688.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基本支出预算33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7.4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69万元、农林水支出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4万元等。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5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36.5万元。具体项目是:
1、市场主体管理(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8万。
2、市场秩序执法(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45万。
3、食品、药品及保化安全监管(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3.5万。
4、计量检定检测和校准工作经费2022(渠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60万。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设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43.62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7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5%,主要是我下属单位渠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2021年进行了机构合并调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xlsx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xlsx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