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渠县文旅局
发布日期: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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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推进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基地、园区发展,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务信息、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

3、参与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的规划开发,促进全县旅游产业体系构建。负责全县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切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的创建工作,组织文化旅游产品、旅淋线路、旅游甬品研发,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4、参与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基本建设、活动策划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宣传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

5、负责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创优评先和品牌创建工作及行业服务,推动文化 旅游企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

6、指导文化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防灾避险等工作,并制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7、协助受理文化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投诉和意见建议,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整顿相关事务性工作。

8、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经济和全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9、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实施和行业协会指导管理等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县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综合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运行股和宣传推广股等4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5名。目前在职职工2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职工1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科学制定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2)加快推进重大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3)增加旅游营销力量推进智慧旅游

4)强化全县景区(景点)日常管理

5)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27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3.68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273.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由文峰山文化旅游管理服务中心、賨人谷景区管理处合并而成,同时由渠县旅游发展中心调入部分人员组成的新单位。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基本支出预算255.6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9.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6万元、农林水支出3.2万元等。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55.68万元,主要原因是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由文峰山文化旅游管理服务中心、賨人谷景区管理处合并而成,同时由渠县旅游发展中心调入部分人员组成的新单位。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8万元。具体项目是:旅游文化宣传项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设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比减少(增加)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核:闫川宁;提供: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上传:陈涛


200-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xlsx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草案报表.xlsx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