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狠抓人事工作,实化职称评定,“三项举措”促进职称评审提质增效,切实把职称评定向基层延伸、向工作一线延伸的要求落到了实处,获得社会一致好评。
一、切实强化职称政策统筹
(一)制定“1 N”工作方案。根据省、市有关职称工作新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发了“1 N”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涵盖教育、卫生、水电、农业、建筑等21个系列,并建立了职称评定预审制度。主管部门审查各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省、市职称评定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系统(行业)年度职称评定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查。县人社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实地核查申报职称人员在岗、履职等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和相关要求,主管部门按要求落实。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全县职称工作联席会议10余次,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步骤、规范程序开展职称评审,努力实现全县职称评定同频共振。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上级,掌握其最新的要求和职称评定的行业特点,着力把好各行业职称评定的前沿关口。
(三)切实加强部门沟通。积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和空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提前收集高、中级岗位空缺数,为岗位晋升建立了初始依据,为职称评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一)落实在岗履职要求。根据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严格把关职称评定专业,将“在岗履职”作为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让认真在岗履职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高薪高酬。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申报人所在单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严防资料弄虚作假。始终做到一丝不苟,严格审查申报材料,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的取消参评资格17人。
(四)着力提升评审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分类实施人才评定,全面提升技术人才层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1220人,其中,教师类1099人占比90.1%,农业类30人占比2.4%,工程类58人占比4.8%,档案类及其他33人占比2.7%。
三、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一)开展专项工作调研。成立4个专项调研工作小组,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人事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座谈交流,集中宣传职称工作新政策,听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意见和建议40余条,全面了解全县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为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提供了参谋性的意见建议。
(二)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草拟了“进一步激发事业人员干事创业活力十条措施”,努力为县上发现人才、认定人才、储备人才、留住人才,促进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