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持续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来源: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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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文件精神,落实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社保接续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共受理符合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1931人,并及时完成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的申报、审核、补缴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社保接续工作政策性强、时间长、跨部门联动多、工作量大,成绩来之不易下步在部分退役士兵的医疗保险补缴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持续推进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缴工作;加强社保接续档案规范化整理,做到“一人一档”。建立调度机制,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医保局、税务局、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采取了“退补一,一人一策,一站式补缴程序”有效推动渠县部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补缴工作进度。

  (上传:张鹏飞;审核: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