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在渠召开
来源:渠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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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6,达州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在渠县召开。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晶方主持会议,渠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远航出席会议并致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晶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人就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作交流发言。

  石卫东指出,2021年,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部署要求,践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统计执法基础,强化统计执法保障,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体系,圆满完成了统计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统计法制专业考核取得新进步。

  石卫东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作用,深入思考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思考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方法,转化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的能力和本领。二是要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核心要义,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同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净化统计领域政治生态。三是要充分认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损害党的先进性,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虚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解决统计造假作假问题,绝非一朝一夕,需要始终保持定力、保持斗争精神,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石卫东要求,一要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及解读《统计监督意见》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结合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大力支持统计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二要将《统计监督意见》贯彻落实列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监督意见》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及经济部门协同配合,增强统计监督合力,积极研究推动《统计监督意见》落地落实。三要扎实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坚持力度不减、震慑不减,持续保持惩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严格落实统计工作两书一函制度,通过跟踪研判、预警提醒、约谈教育等方式,加强数据风险管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四要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责任要求,积极引导诚信统计风尚,营造企业依法统计氛围,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专业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审核:莫颖秋撰稿:陈怒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