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审计机关如何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来源:渠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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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是审计工作水平的综合反映和集中表现。审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机关能否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能否树立起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关键词:审计质量法规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综合体现,也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时期,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必须提高审计质量。如何提高审计质量,本文以基层审计机关为例,笔者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审计质量的概念及分类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是审计工作水平的综合反映和集中表现。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机关能否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能否树立起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一)审计质量的内涵。审计质量主要包含审计工作整体质量和单个审计项目质量,即指依法对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管理进行审计监督的效果和服务国家治理取得的成效,本文主要阐述如何提高审计项目质量。要提升审计质量,必须实现审计质量控制的目标,一是审计过程方面的目标,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审计业务,确保审计过程及程序合法。二是审计结果方面的目标,即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应当作出恰当的审计结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促进问题整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以满足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审计计划是否科学、实施方案是否适用、审计程序是否规范、审计取证是否充分适当、审计处理处罚是否合法合规及决定执行是否到位等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审计质量。二是外部因素,社会环境、机制制度以及被审计单位支持配合力度等也会一定程度影响审计质量。

  二、当前审计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不科学。未根据审计调查科学合理地编制实施方案,在审计现场,完全凭经验、凭感觉进行,项目完成后,再根据审计报告内容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致使在审计过程中缺乏指导性;审计组成员未进行合理分工,眉毛胡子一把抓,重复性工作较多,审计效率不高,最终很难实现预定的审计目标。

  (二)审计证据缺乏适当性和充分性。审计调查取证是审计实施过程中重要环节,我们不仅要注意程序的合法合规,更要注重审计证据的适当充分。一是审计查证不够深入。审计查证停留在表面问题,未深入查找存在的原因,以及原因背后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等。二是审计查证不够规范。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不规范,如未双人执法等。三是审计认定的事实缺乏审计证据支持或者与审计证据不一致。如审计抽样时,抽样数量太小,不能准确说明问题,有可能以偏概全;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时未充分考虑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的关联性,甚至认定的事实与审计证据完全不相符。四是事实表述不完整不准确。审计人员在取证时,未深入分析事件的前因后果,导致不能形成严谨的证据链,从而有可能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

  (三)审计定性及处理处罚不当。一是引用法规无效或不当。如引用当前已经失效的法规、引用领导批示作为定性或处理处罚依据等。二是超越审计执法范围引用处理处罚依据。对不属于审计机关执法主体的事项进行处理处罚并引用处理处罚依据。如引用会计法、税法等审计机关不是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三是引用的法规条款与表述的事实不一致,表述的问题与引用的处理处罚关联性较差。四是处理处罚不适当。如应处罚不处罚或不应处罚而做出处罚决定,不严格按标准做出处理处罚决定,随意运用自由裁量权,导致同类问题处理结果参差不齐。

  三、针对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编制科学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的基础和灵魂,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工作的依据。在整个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起着“龙头”的作用。审计组应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应注意几点:一是审计目标要有前瞻性、统领性。二是审计重点要有针对性、目的性。三是审计内容要有可行性、操作性。四是审计分工要有合理性、协调性。

  (二)严密审计证据链条。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审计人员在评估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和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决定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当围绕标准、事实、影响和原因对审计事项进行查证,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全面回答“是什么” “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办”。只有保证审计证据的适当充分性,形成严密的审计证据链条,才能为后面的定性及处理处罚提供依据。一是收集证据要客观,主观的判断要有客观的依据支撑。二是审计取证要简洁,表述清楚,取证获得的依据要适当充分,避免后期汇总不同审计人员的审计证据时出现误解误判。三是审计查证要深入分析原因,不能简单一评了之,要查深查透,才能得出公正的结论,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适当性和充分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重要特征,缺一不可,只有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才有证明力。

  (三)审计定性及处理处罚必须准确。一是积极梳理现行有效法规。根据审计类型,建立不同种类的法规向导库,并及时更新,确保法规的有效性,且在引用时尊崇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二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审计权责清单,在权责清单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处理处罚。三是定性及处理处罚必须与表述的事实一致。事实认定是定性的基础,必须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处罚。四是处理处罚要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是针对同类同性质同程度的问题而言的,问题处理处罚不能简单一概而论,要分析原因,找到本质,做到以理服人。

  (四)法治思维贯穿审计全过程。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除依靠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技能、规范流程及加强内部控制外,还必须让每个审计人员树立法治意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我们应当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审计全过程,以法规为向导,查出事实与法规之间的差距及形成的原因,并严格遵照审计准则要求,积极从机制、制度角度去研究、分析、评判审计事项,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出审计结论,审计质量才会更高,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才会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