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渠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7-20     点击数: 人次

2022-7-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渠县数码电子适配器类塑胶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720-2022726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18-7322060

址:渠县渠江镇四合街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渠县数码电子适配器类塑胶零部件生产项目

渠县经济开发区

四川心里程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四川仁欣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达州市渠县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12000m2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租赁D2栋标准厂房(共5层),购置注塑机设备40台、机械手20台、模具加工设备35台(包含CNC,火花机,线切割)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产各类数码电子适配器塑胶零部件1500万套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仅需要安装设备和调试,安装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施工期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影响。1、项目设备安装在房间内施工,通过实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已建排水系统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最终达标后排入渠江。3、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4、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二)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注塑废气于每台注塑机所在区域设置集气罩(项目共设置40套),集气罩位于设备产污点上方,废气通过管道输送至1套UV光氧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模具加工粉尘通过在铣床、磨床等模具加工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之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大部分粉尘收集于布袋除尘装置内,少量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的排气口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模具加工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所有产噪设备均室内设置,利用墙体隔声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对各类风机等产噪设备基础设橡胶隔振垫,风机安装隔音罩,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胶头交由供料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收集灰主要为金属粉屑,同废布条及缠绕膜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置危险废物暂存标志,建立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审签领导:赵武  上传人:胡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