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按照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和“三大活动”要求,结合整县“摘帽”攻坚需要,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一是面上自查普查。对照乡“三有”、村“五有”、户“六有”脱贫“摘帽”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拉网式自查普查,进行全覆盖大走访,从2014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2018、2019年脱贫的都要纳入全覆盖走访范围。
二是交叉入户核查。分别由联系片区县级领导牵头,组织片区内各乡镇及其帮扶单位开展交叉入户核查,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建立台账,由联系片区县级领导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点上解剖督查。组织攻坚督战队对自查普查工作不到位、群众信访突出、攻坚工作滞后的乡镇开展定点解剖督查,查找突出问题、建立“四张清单”,强力推动整改。
四是限时整改销号。各乡镇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做到见事见人,建好“四张清单”台账,与帮扶单位一道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拟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限时整改。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核实销号,并将“四张清单”台账和整改销号情况报县脱领办。
五是逗硬追责问责。在排查整改期间,找出问题不算问题、不追责问责,找不出和隐瞒问题是最大问题。8月底前暴露出的问题,不作问题,不通报、不批评、不问责;8月底以后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对其责任人员一律就地免职,一律降级(降职),一律取消当年目标绩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