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市监发〔2022〕89号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食品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切实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食品领域市场经营秩序、稳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经县局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牢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我局相关职能职责,并经县局研究同意,特制定本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抓手,以规范食品流通环节为着力点,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为突破点,从根本上消除我县食品安全风险,促进我县餐饮行业、生产领域、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工作长效、稳健、良性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区域划分
一中队:渠江所、岩峰所、贵福所、涌兴所
二中队:城东所、临巴所、清溪所、静边所
三中队:城南所、城北所、土溪所、三汇所
四中队:城西所、有庆所、宝城所、琅琊所
四、检查对象
全县县内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型、中型、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冷链食品、猪肉、大宗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食品、保健品、特殊食品,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农村地区流动摊贩、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
五、具体工作内容
(一)食品生产环节
1.生产企业。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严查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贮存管理情况。
2.小作坊。强化对小作坊日常监管,对涉及茶叶、白酒、粮食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小作坊,实施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重点检查白酒小作坊卫生规范地方标准、白酒小作坊提档升级情况、“米、面、豆类”小作坊加工原料来源情况、摸清“阳光小作坊”数量。
(二)食品流通环节
1.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对进口冷链食品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坚决做到“必进必进、应检必检、必消必消”。重点检查和查处无磐石(或省内)出仓证、无检验检疫证、无消毒证、无核酸检测报告、无追溯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格检查我县进口水果经营情况,查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人员培训制度。
2.猪肉及其肉制品。对我县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猪肉及其肉制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猪肉及其肉制品来源渠道、进货台账、加工地点等情况,以及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票证,严厉打击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跨省调运猪肉等行为。
3.大宗食品(粮、油)。一是检查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场、商超是否审查入场销售单位的主体资格、建立入场销售单位档案,是否在醒目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品处理结果、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信息,是否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二是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把好食品“进货关”,从源头上堵住问题食品。三是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抽样检测、监督检测大宗食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的问题,包括腐竹、粉丝、米面制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面包、糕点中使用富马酸二甲酯。
4.乳制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对辖区内孕婴店、大型超市、经营门店经营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乳制品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是否专区专柜销售,专区专柜设置是否规范,特殊食品是否和其他产品混放现象、店内广告宣传是否符合要求,特殊食品进货及销售记录、低温乳制品贮存环境是否达到标准;检查孕婴店专柜是否存在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和普通乳制品混放现象,是否存在保健食品专区设置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使用“保健品专柜”字样等情况。同时一方面要排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产品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另一方面排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风险物质。
5.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以学校周边和电商平台为重点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是否存在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否存在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是否存在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否存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6.校园周边食品。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食品摊贩经营;检查食品经营门店资质,特别是文具店兼售食品的,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资质,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的经营状况,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7.农村地区流动摊贩食品。针对流动摊贩经营时间、地点相对分散灵活等特点,加强巡逻力度,对农村流动摊贩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方便食品、糕点、饮料、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卫生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包装标识信息不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积极举报不良商贩、依法维权,让“群防群治”成为维护“舌尖安全”的有力武器。
8.小经营店。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对标对表从严从紧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场地规模、销售商品数量、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收集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小经营店科学化、有序化、制度化运行。
(三)餐饮服务环节
1.学校食堂。按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加强学校食堂检查,一方面重点考察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着重检查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另一方面查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着重检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考核结果应用情况。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各执法人员要加大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食堂检查力度,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保障广大职工饮食安全,一是要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的情况。二是要重点查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是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晨检制度等。
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平台内线下经营者。各执法队和各市场监管所一是要摸清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平台审查登记情况,检查对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进行实地核查,平台内线下实体经营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要摸清线上信息公示情况,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完整。三是要摸清配送过程管理情况,检查配送(外卖)人员是否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保持配送容器清洁、是否实行无接触配送。四是要摸清平台备案管理情况,检查平台是否向监管部门报送代理商、合作商数据,是否准确掌握入网的线下实体经营店数量。
4.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环节的关键点、重要点、发力点,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执法队、各市场监管所一是要重点查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情况、原辅料购进情况、餐饮加工制作情况、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落实情况。二是要重点查验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对我县各门店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三是要重点查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台账记录情况、健康饮食宣传情况。四是要重点查验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自建冷库、冷链食品配送登记及其数字化管理情况,检查其供货商、进货查验信息录入至“川冷链”平台情况,同时检查其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贯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定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业务股室一是要紧跟政治大局、紧跟政治站位、紧跟政治觉悟,把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作为2022年全年重要工作方向、重要工作任务、重要考核指标,强化内部宣传、传达任务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按质按量、协调分配、具体到人。二是提升党性修养、内化党性觉悟、落实党政同责责任,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把做好食品安全、规范餐饮服务各环节与民生工程、民生保障、民生福祉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三是强化考核机制,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纳入2022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标对表完成考核任务,认真负责、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强化组织保障,协调安排部署。一是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严清平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欧阳国忠为副组长,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重要任务和重要决定,统筹协调各单位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二是相关业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务必要听从部署、明确责任、找准目标,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交流了解情况、促进工作落实,并把重要问题和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三是各市场监管所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实际问题、特殊情形,制定符合本辖区具体行动方案,确保方案细致化、具体化、科学化、有序化,并将细化方案报领导小组备案。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共治。一是各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利用QQ、微信、抖音、快手、新闻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积极发布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和传播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益。二是各市场监管所协同辖区内社区(村委会),组织执法人员、网格员成立联合宣传队伍,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示栏、现场宣传讲解等线下方式方法,及时向各餐饮服务单位及其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农村流动厨师、居民、村民等社会各界人士宣传行动方案。三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16号)要求,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拓宽举报平台,设立举报信箱、电话、微博账号,接受餐饮企业员工、消费者、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的监督反馈,并根据举报的问题、意见及时进行查处,曝光典型案件,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餐饮服务规范、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
(四)汲取经验教训,加强分析总结。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一是要认真负责、全面排查、仔细梳理,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分析核查、摸清情况,如有具体方案及时纳入总结内容。二是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将取得的具体成果和成效纳入亮点工作,同时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究反馈,落实问责机制。三是做好计划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规划、工作任务、工作部署进行详细安排,深化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好信息对接,落实专人负责,安排具体联络人员,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食品安全检查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给领导小组。(联系人:解发章,电话:13982869998,邮箱:46993918@qq.com)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