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渠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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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3号)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此项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基本情况

2021年,我县共有83908名学生享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补助政策。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学生为83908人,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为83908人,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生为35882人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48500人贫困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21年全县应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24392.57万元,截至12月31日,已拨付资金24392.57万元,资金拨付率100%。其中:城乡义保经费8286.57万元,已拨付资金8256.57万元,资金拨付率100%。全县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校舍改造、薄改、化解大班额)建设面积1.1184万平方米,已全面完工,计划投资2796万元,已全部完成投资额为2796万元。各校均能按序时进度拨付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实目标责任。

明确分工,落实职责。教育局与各校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建立完善制度,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销号,增强与相关学校推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专题调研,健全制度体系。

认真组织开展义保机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专项调研活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基层座谈等方式,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服务。

1、公用经费。

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经费规范管理工作。

2、国家免费教科书和免作业本费。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和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工作要求。

3、寄宿生生活补助。

明确规定了补助范围、条件、对象、标准、资金承担方式、评审程序和发放办法等,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困难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落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到位。

4、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校舍维修、薄改、化解大班额)情况。

加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校舍安全,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或拆除重建,切实消除隐患;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使用考评制度,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因工作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造成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各校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排查和维护,完善校舍隐患排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一)公用经费

2021年共投入8256.57万元,按小学650元、初中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的省定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分担比例,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级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

(二)国家免费教科书

2021年,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和监管工作,为所有县镇、农村和享受城市低保政策家庭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规范开展循环使用教科书相关工作,免费循环教科书专柜存放,发放回收管理手续完善,循环教科书使用率高。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

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贫困面达到了年初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切实提高了资助的精准度。全年公投入2803万元,对35882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均给予生活补助,并按寄宿小学生1000元/生.期、非寄宿生500元/生.期,寄宿初中生1250元/生.期、非寄宿初中生625元/生.期的省定年生活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

(四)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校舍维修、薄改、化解大班额)

2021年我县的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公投入2796万元,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面积1.1184万平方米,能按要求覆盖到区域内布局调整后长期保留和拟撤并但一定时期内仍继续存在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安排到布局调整拟近期撤并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非义务教育学校现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使用规范。

(五)义务教育奖补资金

    2021年,共投入资金3384万元,已全部拨付。解决了全县7091名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

(六)特岗教师

2021年,共投入资金2200万元,已全部拨付。保障了全县437名特岗教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解决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90余所学校学科教师紧缺的现状。

(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

2021年,共投入资金4646万元,已全部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学生人数48500人,充分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膳食得到改善。

四、资金管理情况

(一)公用经费

1、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

在实施义保机制过程中,我县同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2、及时拨付资金,杜绝“挤出效应”。

教育局与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责,建立健全了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按时划拨经费。按时落实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补助经费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并及时将义保经费公用经费拨付到校。于6月底前拨付全年预算的50%,于12月31日前即拨付全年预算的100%,没有产生“挤出效应”。

3、规范支出管理,实行财务公开。

各学校能严格按照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开支各项费用,制定经费支出审核审批流程和权限,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切实把好支出审核关,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

(二)寄宿生生活补助

进一步规范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评审和发放程序。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实行“阳光资助”,实行公开资助政策、公开工作流程、公开评审评议“三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操作程序,不搞平均分配、轮流享受,坚持“一卡通”打卡发放,做到银行发放凭证齐全,领取记录完整、真实,使资助评定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下运行。在资助工作材料的归档上,开展资助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留有详细的工作记录为目标,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宗旨,突出一个“美化”,档案材料精确精致精美,实行“四个做到”,即做到分学期按年度分类归档,做到养成资助工作收集齐全后立即整理归档的习惯,做到日常资料规范完整,做到迎评资料时时更新。

(三)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校舍维修、薄改、化解大班额)

 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规范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全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等要求,保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制度化、经常化,建立了长效机制。认真编制项目到校的校舍维修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未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规范,工程招标手续、预决算、施工图纸、监理日志、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审计报告等工程资料齐全,确保了校舍安全。

五、实施绩效情况

(一)出台惠民政策,确保贫困学生受益

我县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下,除按照规定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符合资助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均享受到生活补助政策,有效降低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率,义务教育普及率大大提高,中小学生入学率逐年提高,巩固率得到了有效保证,从根本上促进了适龄儿童教育入学起点的公平。

(二)加大投入力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对县本级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县财政每年除应配套义保经费足额拨付外,还另外安排一定的公用经费,帮助改善办学条件。目前,我县的寄宿制学校已基本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实施此项教育民生工程,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不断加强,基本运转得到有效保证,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收费更加透明规范,义务教育发展日趋均衡,教育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搭建学习平台,加强师训干训

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除按要求做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中小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养。同时,我县积极为校长、教师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多种进修学习和挂职锻炼的机会,鼓励教师参加各种业务交流学习活动,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培训费基本满足教师各类培训的需求。

(四)倾斜薄弱学校,确保正常运转

我县高度重视村小和教学点经费保障工作,保留并办好一定数量的村小和教学点,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以巩固“两基”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村小和教学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全面保障。我县严格经费分配,按要求根据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数核拨后,各县区均能在保运转、保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适度向规模较小的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确保村小和教学点正常运转。明确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统筹的名义对所辖村小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进行截留、挤占、挪用、克扣。

六、效绩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免费教科书补助受益学生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补助学生数,试点县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受益学生数,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全覆盖,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特岗教师计划招聘人数437人,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义教奖补资金受益人数7019人,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特岗教师到岗率达到≥90%,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90%。

教科书质量合格率达到≥97%,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97%。

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日常维修改造质量达标率达到100%,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达标率达到100%,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周期12个月,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

国家试点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小学免作业本费补助标准30元/年,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初中免作业本费补助标准40元/年,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乡村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贫困地区学生身体素质不断提升,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2)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校、学生和老师满意度达到≥85%,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95%,完成绩效目标。

家长和学生满意度达到≥85%,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值≥95%,完成绩效目标。

渠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