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渠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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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提升改造转移支付资金总额94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86万元,地方资金6242万元(省级资金1542万元,县级资金4700万元)。2021年建设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面积1.576万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2000台/件/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省、县资金9248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该项目资金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工程建设,按进度款付款,由施工方(中标企业)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申报,通过监理及业主共同核定向县财政局申报,待批复后由财政局直接拨款。目前项目款已拨付924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账、专用的原则,按会计核算规范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部消除了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增加了城镇学校总体学位供给数和寄宿制学校总体学位供给数,城区新增学位2500个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两类学校建设达到了国家和省基本办学标准,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验收达标率100%,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按年度计划进度完成实施期计划任务,达到了7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减少了义务教育阶段闲置校舍面积,缩小了城乡学校生均校舍面积和标准值差异数,加强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师生、家长综合满意度超过96%。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所有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社会群众满意度高。通过自查和综合评价,所有项目无论是资金申报程序、资金管理、项目建设、招标采购还是项目监督都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效益显著。

 

渠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提升改造2021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