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执局处罚人为破坏隔离桩,辱骂城管
来源: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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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县综执局工作人员在上班时发现绿化带隔离桩被人拔掉。为找到破坏隔离桩的“凶手”,经联合公安部门通过调取市场周边监控录像发现,原来是附近商户廖某觉得设置隔离桩妨碍了他开三轮车到法制公园卖菜,为了停车通行方便,便私自将隔离桩用脚踢掉并扔在一旁。廖某的行为导致其他人可以驾驶电动车辆在法制公园内停放、行驶,影响了法制公园的公共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星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廖某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县综执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写东西骂城管。通过监控和调查发现流动摊贩孙某因对法制公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心生不满,于凌晨4时在尼龙袋上写侮辱性话语并将其放在绿化带上,引发众人围观。随即县综执局、天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组成联合执法队当场收缴了数张尼龙袋,并对孙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8月29日,天星派出所依法对孙某进行传唤,孙某对自己写东西辱骂城管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为自己写东西辱骂城管的行为诚恳致歉。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星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孙某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渠县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多一些理解、宽容和支持,用我们的文明行为共同呵护我们美丽渠城。



        上传人:王雷

        审核人: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