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政法委部门决算
来源:渠县政法委
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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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制定严肃执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关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促进社会治安综治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指导下级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首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助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切实加强政法系统宣传舆论工作,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平台,有计划、分层次抓好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学用结合上充当示范,强化政法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及意识形态建设,不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狠抓意识形态,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结合“最多跑一地”改革,不断丰富完善县委政法委协管协查、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落实《渠县乡镇(街道)政法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年度述职、考核评议、约谈通报等监督制度,激活基层政法组织,切实提升政法工作在老百姓身边的落实力,强化政法委员述职结果反馈运用。

(二)以服务中心为基础,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三新”背景(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发挥政法服务、调节、预警、保护、打击等职能作用,突出政法保障,做优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及抢险救灾,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社会治理治理现代化进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涉企案件执行,解决涉企矛盾、劳资矛盾、工伤赔偿纠纷等工作,设置心理健康和危机干预服务,缓解企业职工压力。健全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积极化解涉项目矛盾纠纷,及时破解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全力助推渠县打造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和全省营商环境示范标杆。推进全县900余名政法干警下沉村社楼栋,延伸政法干警服务触角,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全县政法干警共开展集中普法宣传552次,调解纠纷500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000余件,帮助追回欠薪300余万元。

(三)以教育整顿为抓手,重树政法队伍新形象。自开展教育整顿以来,县委政法委紧扣“四项任务”“三大环节”,制定印发了《渠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50余个文件,建立“每周例会、定期筹划、问题交办、情况反馈、整改清单、进度通报、联系督导、从严考核”八项工作制度。坚持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融合推进,严格落实“一把手上党课”,广泛开展政治轮训、专题讲座等30余次,举办“百年党史”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1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0次,集中学习“周永开”等先进事迹,选树优秀政法干警24名,我县报送经验材料60余篇,被省2篇、市采用5篇。强化纪法协同,扎实开展线索核查、数据排查、案件评查、问题倒查,截至目前,全县921名干警经过5轮自查填报,383人主动填报相关问题621条;充分运用“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政策,我县共计处理31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89人,第二种形态处理20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36项管人、管事、管方向三大方面的长效制度机制,其中管方向的制度机制8项,管权、管事的制度机制13项,管人制度机制15项。切实把教育整顿实践成果转化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制度成果。

(四)以“最多跑一地”改革为引领,打造社会治理渠县品牌。持续深化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治理中心建设,探索“231”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城乡基层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双线融合,发布《渠县社会治理形势分析报告》10期。建立37个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组建县乡镇村三级群众服务微信群4168个,总计覆盖人数415270人,处理群众诉求5837条。加强重点人群的疏导管控,出台《渠县创新机制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分工》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重精患者的管理。高效运行网格服务管理公司化改革,实现网格管理市场化发展;依托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融合,打造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创设宕渠中央法务区;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实现信访和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升级发展,建设新型社会治理综合体,打造社会治理“渠县品牌”。今年2月投入运行以来,渠县“最多跑一地”改革工作,相继被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四川日报等权威媒体宣传报道,得到省、市多位领导肯定。

(五)以平安建设为主线,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紧紧围绕平安渠县建设创新“平安365”标准工作法,深入开展“八无”平安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稳步推进行业性平安建设(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平安市场)工作;扎实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社会治安大巡防、矛盾纠纷大化解、不稳定因素大防控、突出信访问题大整治、群众满意度大提升),化解一批信访和矛盾纠纷,整治一批社会治安乱点,消除一批不稳定因素;着力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整合4905个“雪亮工程”、2362个“天网工程”和2万余个“慧眼工程”监控探头,建设综治视联网职能分析平台,打造“城市大脑”,实现一屏观城乡,一网观全城格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截至目前,全县排查矛盾纠纷5459条,成功化解5442条,调解成功率达到99.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印发《渠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渠县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第23特派督导组的肯定。截至目前,涉黑涉恶九类犯罪案件立案30件,刑拘108人,逮捕68人,移送起诉145人。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满意度模拟测评,随机抽取辖区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电话,今年以来累计拨打有效电话8312人。

(六)以社会稳定为底线,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牵头制定《关于推进“法轮功”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去存量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渠委办发〔2021〕20号),明确“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责任,截至目前,转化“法轮功”人员12人;深入开展打击处置“全能神”邪教三年总体战,办结“全能神”邪教案件3件,查获教会级人员骨干1人,行政拘留7人,查处“门徒会”案件3件,办结2件,行政拘留6人。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涉恐、涉暴、涉疆、涉邪等重点群体开展摸排调查、化解处置、依法打击、管控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加强评估制度机制建设,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设置为决策前置条件。常态化开展“12 8”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持续启动“四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涉众型利益诉求等问题,提前做好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截至目前,共发出维稳信息预警60期,日报告310余期。印发《建党100周年重大矛盾纠纷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突出矛盾纠纷责任分解,圆满完成疫情防控期间、“两会”、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节点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实现了“六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的目标。

二、机构设置

渠县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社会治理中心、县法学会。

编制及机构: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7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下设县社会治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执法督查股、政治处等。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15.7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59万元,减少13.6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工作调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1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79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04万元,占84.15%;项目支出81.75万元,占15.8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5.7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59万元,减少13.6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工作调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1.59万元,增长13.6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工作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6.95万元,占65.3%;支出无教育支出(类);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85万元,占8.3%;卫生健康支出26.01万元,占5.05%;住房保障支出28.23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5.7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336.95万元,完成预算8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人员工作调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4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0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9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93.75%。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1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领导来渠调研、指导渠县政法委相关业务工作开展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渠县政法委《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已经审核通过,我单位申报预算绩效目标11个,涉及财政资金109.8万元。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用政法宣传专项经费开展了多渠道、多角度、深层次的政法工作宣传工作,并及时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见义勇为”“国家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稳定”等1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见义勇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2)国家安全保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力度。

(3)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大局。

(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有效的化解基层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5)铁路护路联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广大群众铁路交通和爱路护路意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见义勇为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4.5

           其中:财政拨款:4.5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期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见义勇为慰问

每年1-2次

调查核实县内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

根据见义勇为事件发生情况确定次数

质量指标

确定慰问的见义勇为人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慰问家庭生产生活困难、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

申报的见义勇为人员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报全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报

时效指标

及时申报见义勇为行为

疑似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1周内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1个月内向县政府申报,3个月内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及颁发荣誉证书

成本指标

奖励资金、慰问资金

4.5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行为,筑牢群众基础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见义勇为人员和群众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4.5

           其中:财政拨款:4.5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完成组织国家安全宣传、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收集国安工作情报信息,确保政治安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国安安全宣传活动

1-2次

收集上报国安信息和配合办案

根据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要求,收集上报信息,协助配合办案。

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统一编制的工作方案实施

全面完成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4.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

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增强,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案(事)件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筑牢工作根基

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全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局面。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18.0

           其中:财政拨款: 18.0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 按照“五不”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四条底线”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涉稳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

认真落实 “清单制 责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90年代大中专毕业等特殊敏感集中开展横到底、纵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全省部分地区军队退役人员工作推进会议

1次

加强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强化督查督导

自1月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召开系列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多次部署维稳信访安全工作,多次研判涉稳情报信息,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并细化措施将维稳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职责并实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统一编制的工作方案实施

全面完成工作方案规定的维稳任务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1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社会平安满意度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全力推动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确保在以后较长时间内信访维稳“不冒泡”、“不添乱”、“不发酵”、“不反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27.0

           其中:财政拨款:27.0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 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 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认真落实月例会制度

每月1次,全年共12次 全年2-3次 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确保不上交、不激化,维护我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    况督查督办

全年2-3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确保不上交、不激化,维护我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质量指标

按照渠委办发〔2017〕102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全面完成相关工作  

时效指标

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2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做好相关工作,发扬渠县特色

为上级提供可供借鉴复制推广的有益经验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通过矛盾纠纷不断摸排化解,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减少司法资源的无效浪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铁路护路联防政治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4.5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他资金: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

1-2次

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3-4次

开展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导

5-6次

质量指标

根据综治委、护路办文件精神全面完成铁路护路相关工作任务。

维护铁路治安稳定,确保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不断提升全县铁路护路工作水平。

时效指标

完成铁路护路工作检查督导

每两月完成一次

完成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

上半年、年末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4.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

生态效益指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在护路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夯实物防技防人防基础,提高铁路护路联防水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见义勇为项目、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义勇为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维护社会稳定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报  告

一、单位情况

(一)机构职能:根据中共渠县县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协助中共渠县县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乡镇综治、维稳及大调解的工作;完成中共渠县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及机构:渠县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社会治理中心、县法学会。

编制及机构: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7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下设县社会治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执法督查股、政治处等。

(三)2021年未招录工作人员。

(四)当年主要事业成效。

1.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2.不断加大涉法涉诉案件专项整治,联动处理积案、难案;

3.综合治理不断深入推进。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逐步有序推开;综治巡逻队、反恐辅警、社区辅警切实担负起为渠城保驾护航重责;

4.综合分析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明显;

5.积极配合县国安办开展国家安全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年初预算收入515.7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0.0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15.79万元,其原因是2021年个别职工调资。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515.79万元,支出515.79万元,上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

(2)差异原因分析。决算与上年度对比减少81.59万元,减少15.82%,其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人员工作调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年未无结余结转资金。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有11个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全面实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应该转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扣款及其他应付未付款。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对资产负债具体构成进行分析,重点说明主要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应付未付。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所负的债务是本年扣个人扣款及其他应付未付资金,由于时间关系尚未转入相关帐户,但资金都在单位的流动资产中,负债都是暂时性的,不存在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相关要求我委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对单位财务收支按相关财务审批制度管理,对各种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详实的编制和填报。

(二)本单位财务和决算在单位范围内是公开透明的。

附件2

见义勇为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期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县财政每年预算了见义勇为工作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见义勇为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额4.5万元,批复额4.5万元,单位申报额4.5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做好2021年见义勇为工作。开展见义勇为慰问1-2次;及时申报见义勇为人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见义勇为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均是用于见义勇为工作开支,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全部是县财政进行预算,预算额4.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见义勇为经费工作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系用于见义勇为项目的奖励资金、慰问资金等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见义勇为工作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见义勇为项目工作项目资金有法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尚可入帐,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现在处于年中,计划的工作量尚在完成中。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年终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年终100%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见义勇为项目工作项目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我县见义勇为工作,为我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维护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五不”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四条底线”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涉稳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县财政每年预算了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额18万元,批复额18万元,单位申报额18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做好2021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组织情报信息会商研判;组织全省相关工作现场会;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维护社会稳定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均是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支,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全部是县财政进行预算,预算额18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维护社会稳定经费工作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系用于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的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等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工作项目资金有法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尚可入帐,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现在处于年中,计划的工作量尚在完成中。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年终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年终100%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工作项目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我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维护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