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司法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
5、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工作。指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用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加强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行使司法行政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法治至上,助推“强县”建设
一是长远谋划绘新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发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两个要点”。结合上级要求和渠县实际,高标起草《法治渠县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渠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渠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渠县“八五”普法规划四个“送审稿”,确保内容不空洞、责任不空转,确保服务发展、紧贴实际、取得实效。
二是依法治县开新局。举办全县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强力推进部门、乡镇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效全覆盖”,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党史和党规党纪在线学习以及在线学法考法“两个考试”,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学法,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法治素养。以两办名义对59个通过验收的2020年度法治示范创建单位进行命名,渠南街道大山社区成功创建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渠县第三小学被表彰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完成2件市级地方立法意见征集,定期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渠县法治建设经验信息,采用率达80%,唱响了法治建设的“渠县声音”。
三是法治保障建新功。聚渠县司法局和党政法律顾问团力量,起草重大招商引资协议和入驻经开区协议“两个模板”,梳理并公示38个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从严把关,高质量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行政决策类文件102件、政府投资合同26件、决策咨询20件。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发挥复议监督职责,办理15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结14件;办理行政诉讼27件,结案17件,审结案件胜诉率100%。统筹全县证明事项清理,保留证明事项38项(其中告知承诺20项),取消21项,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晒单”,力推清单之外无证明。
四是法治营商闯新路。牵头做好规范法治环境子专班工作,率全省之先出台包含374项内容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以及涉及13个部门的渠县2021年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单位)涉及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三张清单”并全方位推动落实。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接受重大行政处罚备案39件。联合“两办”督查室对34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案件100余件。强化案件评查和执法资格管理,抽查50件执法案件进行交叉评查,组织563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清理不符合身份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600余人,全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通优“渠”径。
2、坚持服务至上,顺应发展需求
一是普法宣传声色并茂。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牵头组织公安、信访、住建等15个部门,常态化开展“普法进小区”以及房地产领域专题普法,紧跟疫情防控、房产维权、民法典、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反电诈等最新热点,用法治小故事、微电影等形式普法,同时大力宣传解读市县“三会”精神,实现逐个小区逐个楼盘全覆盖,让小区里的法治宣传“有趋有曲更有趣”。建成宕渠中央法务区法治公园,利用广播电台播出“法制之窗”48期,“以案说法”12期,开通渠县司法抖音号,微信、微博、抖音等线上渠道共推送宣传信息400余条;组织司法所参与“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平安建设赶集日”“开学第一课”“农民夜校”等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持续发挥法治宣传的教化作用。
二是法律服务量质齐升。持续完善涵盖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和公证鉴定五大功能的县乡村三级“一站式”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借助12348法网和法律服务热线以及“渠县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和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渠道,三大平台有机融合、无缝衔接,实现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三个提升”。制发《渠县“法律服务帮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15名律师到企业和建筑工地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3份,全年办理公证3020件,司法鉴定22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其中刑事237件、民事83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480件,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56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办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205件、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02件,有效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市人大调研组的高度肯定。
三是安全稳定基石牢固。严格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四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安排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值班工作,全年参与调解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5件次。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对238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需求调查问卷》,持续开展入矫第一课、适应性帮扶和教育活动,建立矫正风险提示制度,强化手机定位系统运用,有效防范风险。全年共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82名,解矫175名,接受社会调查评估74件,目前在矫334 人,全年共训诫18人。
二、机构设置
渠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50.25万元,支出总计2050.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1.70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51.70万元,收入下降6.89%,支出下降6.8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05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0.2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05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75万元,占82.56%;项目支出357.50万元,占17.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50.25万元,支出总计2050.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51.70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51.70万元,收入下降6.89%,支出下降6.8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70万元,下降6.8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645.96万元,占80.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60万元,占9.10%;卫生健康支出102.97万元,占5.02%;住房保障支出114.22万元,占5.60%;其他支出0.5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20406司法(款)204060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4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186.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102.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114.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2.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40万元,占8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占17.9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0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员走访调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全体干部职工响应号召,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检查、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扫黑除恶工作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县行政执法执业资格考试等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6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2021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检查,接待金额0.38万元;2.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4批次,接待金额0.49万元;3.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9批次,接待金额1.07万元;4.扫黑除恶工作检查,接待金额0.13万元;5.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检查3批次,接待金额0.21万元;6. 全县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接待金额0.35万元;7.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接待金额0.5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渠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11万元,比2020年增加0.15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机构重组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全部整合到县司法局,机构人员一并转入司法局,职能范围扩大,人员增加,导致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渠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渠县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依法治县项目、人民调解项目、法制宣传项目、法律援助项目、政法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组办案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渠县司法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20406(款)2040601(项):指司法行政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210(款)21011(项)2101101:指行政单位医疗。
12.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渠县司法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外来企业投诉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审批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党政法律顾问团秘书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治处。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
5、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工作。指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用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加强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行使司法行政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政法专项编制134人,实有人员数13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财政资金收入2050.2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财政资金支出2050.2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本年度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由年初制定,目标完成100%,预算编制准确、支出在控制范围内、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绩效目标和自评为全公开、评价结果积极进行整改,应用结果积极反馈。
(三)自评质量
本单位自评质量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按照“1335”工作思路,围绕助力建设渠县“一区三地一城”目标,实施基础、信息和人才“三大工程”,建设政治、法治和服务“三个机关”,以全面依法治县为统揽,发挥好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五大职能”,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质量和法律服务水平,为渠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存在问题
项目经费不足。
(三)改进建议
积极争取资金投入
渠县司法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由渠县司法局对即将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准备项目相关资料到财政局申报,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批复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项目主要内容,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主要内容
依法治县、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政法网络平台运行工作、法律援助工作。
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促进全民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知识做出贡献,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以全面依法治县为统揽,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质量和法律服务水平,为渠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进度按序进行,本年度项目全面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渠县司法局2021年项目资金计划为依法治县54万,普法及法制宣传12.6万元,网络平台建设12.6万元,人民调解1.8万元,法律援助4.5万元,派驻纪检组办案经费2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计划实施100%。资金到位率100%,并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渠县司法局项目资金支出情况为100%。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规定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是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渠县司法局2021年项目资金计划为依法治县54万,普法及法制宣传12.6万元,网络平台建设12.6万元,人民调解1.8万元,法律援助4.5万元,派驻纪检组办案经费2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计划实施100%。渠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合法合规。渠县司法局组织项目评价小组,对项目的实施、资金申报、拨付等进行严格监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度项目全面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依法治县工作为全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全县法治建设,为渠县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挽回了经济损失,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政法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做出贡献。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经费严重不足。
(二)相关建议
加大对项目经费的投入。
附件4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申报单位(盖章):渠县司法局 | ||||||||||||||
部门(单位)名称 | 渠县司法局 |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资金来源(万元) |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资福利支出 | 按时按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 | 1321.76 | 1321.76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确保2021年度正常办公需求 | 331.12 | 331.12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按时足额发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9.87 | 39.87 | |||||||||||
一般项目经费 | 推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 357.50 | 357.50 | |||||||||||
金额合计 | 2050.25 | 2050.25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目标2:维护社会稳定,把“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落到实处。 目标3:控制支出节成本; 目标4: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 1、保障了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维护社会稳定,把“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落到实处。 3、控制支出节成本; 4、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 | 打卡直发人员及个人补助经费 | 1361.63 | 1361.63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公用经费支付 | 331.12 | 331.12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项目资金 | 357.50 | 357.50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员经费保障质量 | 高 | 高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经费使用合格率 | 100% | 100%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经费保障效率 | 及时 | 及时完成 | 10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常规性工作完成效率 | 及时 | 及时完成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效 | 及时 | 及时完成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 | 1361.63 | 1361.63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日常公用经费 | 331.12 | 331.12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357.50 | 357.50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30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业,维护了社会稳定 | 完成 | 30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满意度指标(10分) | 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9 | 无偏差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9分。 |
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司法局 | ||||||||||
项目名称 | 依法治县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4 | 54 | 54 | 10(分)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4 | 54 | 54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全县法治进程建设为渠县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 为全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全县法治进程建设为渠县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预期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15分)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 宣传 | 约1500次 | 约1500次 | 5 | 无偏差 | |||
培训 | 约670人次 | 约670人次 | 5 | 无偏差 | ||||||
督查 | ≥12次 | ≥12次 | 5 | 无偏差 | ||||||
质量指标(15分) | 覆盖率 | 100% | 100% | 15 | 无偏差 | |||||
时效指标(15分) | 宣传、培训、督查时效 | 全年 | 全年 | 15 | 无偏差 | |||||
成本指标(15分) | 广告制作、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等 | 54万 | 54万 | 15 | 无偏差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15分) | 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 | 有效 | 有效 | 15 | 无偏差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 助推渠县社会经济沿着法治轨道高效发展 | 长期 | 长期 | 15 | 无偏差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满意度指 标(10分) | 部门及人民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9 | 无偏差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9分。111111111111总分1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司法局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 | 1.8 | 1.8 | 10(分)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8 | 1.8 | 1.8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强化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 强化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预期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15分) | 人民调解工作业务保障经费 | 1.8万元 | 1.8万元 | 15 | 无偏差 | |||
质量指标(15分) | 矛盾纠纷调解率 | ≥95% | ≥95% | 15 | 无偏差 | |||||
时效指标(15分) | 基层人民调解时效性 | 长期 | 长期 | 15 | 无偏差 | |||||
成本指标(15分) | 人民调解经费 | 1.8万元 | 1.8万元 | 15 | 无偏差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10分) | 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 约18万元 | 约18万元 | 10 | 无偏差 | ||||
社会效益指标 (10分) | 维护社会稳定 | 有效 | 有效 | 10 | 无偏差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人民调解体系更加完善 | 长期 | 长期 | 10 | 无偏差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满意度指 标(10分) | 部门及人民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9 | 无偏差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9分。111111111111总分1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司法局 | ||||||||||
项目名称 | 政法网络平台建设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 | 12.6 | 12.6 | 10(分)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6 | 12.6 | 12.6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局全覆盖政法(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及维护 | 已建成全局全覆盖政法(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及维护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预期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15分) | 政法(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建设 | 21万元 | 21万元 | 15 | 无偏差 | |||
质量指标(15分) | 政法(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建设 | 100% | 100% | 15 | 无偏差 | |||||
时效指标(15分) | 网络平台运行时效 | 全年 | 全年 | 15 | 无偏差 | |||||
成本指标(15分) | 网络平台维护费 | 1.8万元 | 1.8万元 | 15 | 无偏差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15分) | 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 有效 | 有效 | 15 | 无偏差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15分) |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平台正常使用年限 | 长期 | 长期 | 15 | 无偏差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满意度指 标(10分) | 部门及人民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9 | 无偏差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9分。111111111111总分1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司法局 | ||||||||||
项目名称 | 普法及法制宣传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 | 12.6 | 12.6 | 10(分)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6 | 12.6 | 12.6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全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 | 开展了全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 ,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预期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15分) | 法制宣传场次 | 约60场 | 约60场 | 15 | 无偏差 | |||
质量指标(15分) | 法制宣传覆盖率 | 100% | 100% | 15 | 无偏差 | |||||
时效指标(15分) | 法制宣传时效 | 全年 | 全年 | 15 | 无偏差 | |||||
成本指标(15分) | 印刷费和公车运行费 | 12.6万元 | 12.6万元 | 15 | 无偏差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15分) | 加强法制教育、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 有效 | 有效 | 15 | 无偏差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15分) | 我县法制宣传更加广泛深入 | 长期 | 长期 | 15 | 无偏差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满意度指 标(10分) | 部门及人民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9 | 无偏差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9分。111111111111总分1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司法局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 | 4.5 | 4.5 | 10(分)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5 | 4.5 | 4.5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法律援助咨询、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 法律援助咨询2812人次、法律援助案件补贴450件、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1个。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预期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15分)
| 法律援助咨询 | 2548件 | 2548件 | 5 | 无偏差 | |||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 451件 | 451件 | 5 | 无偏差 | ||||||
援助工作站建设 | 1个 | 1个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质量指标(15分)
| 法律援助咨询 | 高 | 高 | 5 | 无偏差 | ||||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 高 | 高 | 5 | 无偏差 | ||||||
援助工作站建设 | 高 | 高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时效指标(15分)
| 法律援助咨询 | 全年 | 全年 | 5 | 无偏差 | ||||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 全年 | 全年 | 5 | 无偏差 | ||||||
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 全年 | 全年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成本指标(15分)
| 法律援助咨询 | 4.5万元 | 4.5万元 | 5 | 无偏差 | ||||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 32万元 | 32万元 | 5 | 无偏差 | ||||||
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 3万元 | 3万元 | 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15分) | 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 有效 | 有效 | 1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15分) | 人民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长期 | 长期 | 15 | 无偏差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满意度指 标(10分) | 部门及人民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9 | 无偏差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9分。111111111111总分1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