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本县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源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依法负责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自然资源状况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贯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自然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土地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呈报送审;负责对项目用地进行预审;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及其开发利用;协助开展地热、矿泉水的鉴定和年度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系统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拟定和贯彻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耕地和土地储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现有耕地面积。拟定和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依法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按规定拟定、审核、报批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指导基准定价、标定地价测评;承办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按规定负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金等的征管,组织有关预算的执行。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报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报批登记;依法审批和组织实施对外合作区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总;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为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征收和使用。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县财政拨给的有关经费的使用。组织开展本县土地和矿产资源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全力推进我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 提升规划引领水平,谋划城乡发展蓝图。一是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二是全面开展村级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完成《渠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2025》编制工作。
2. 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保障城乡发展空间。一是科学供应土地;二是积极争取土地指标;三是继续做好用地报批。
3. 做好民生实事保障,筑牢城乡发展基础。一是全面深化改革;二是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三是严密防范森林火灾。
4. 坚持生态资源保护,增添城乡发展底色。一是促进造林绿化;二是加强生态修复;三是推进农房整治;四是加强执法监察。
5. 着力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履职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二是抓好执纪监督。
二、机构设置
2021年事业单位3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归口管理事业单位一个,其他事业单位28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7188.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992.55万元,增加90.74 %。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539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0.49万元,占9.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073.97万元,占90.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641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87万元,占3.60%;项目支出102579.35万元,占96.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188.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992.55万元,增加90.74 %。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58%。与2020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89.47万元,增加21.27 %。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09万元,占3.94%;卫生健康支出173.99万元,占1.53%;节能环保支出974.46万元,占8.59%;城乡社区支出436.77万元,占3.85%;农林水支出2120.63万元,占18.7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860.24万元,占51.67%;住房保障支出294.76万元,占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3.34万元,占9.02%;其他支出9.96万元,占0.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41.25万,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41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支出决算28.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17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生态保护(2110401)支出决算3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10499)支出决算3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211)天然林保护(21105)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110503)支出决算4.70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211)退耕还林还草(21106)退耕现金(2110602)支出决算22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支出决算43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支出决算81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支出决算25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支出决算47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湿地保护(2130212)支出决算3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34)支出决算15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99)支出决算11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213)扶贫(21305)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22001)行政运行(2200101)支出决算278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220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200106)支出决算284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22001)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200199)支出决算22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29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自然灾害防治(22406)地质灾害防治(2240601)支出决算102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22999)其他支出(2299999)支出决算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49.81万元、津贴补贴838.78万元、奖金19.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8.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44万元、住房公积金294.76万元、抚恤金38.54万元、生活补助7.19万元、医疗费补助10.32万元、奖励金1.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万元。
公用经费52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5.43万元、印刷费7.80万元、水费5.50万元、电费38.00万元、邮电费35.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0万元、差旅费74.94万元、维修(护)费36.00万元、租赁费10.00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工会经费24.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5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73万,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加100.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8辆、金额-179.92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完成预算1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65万元,减少87.7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减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38万元,比2020年增加12.00万元,增加2.3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总合同的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 临聘人员工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天保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专项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资金得到了合理使用,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地灾点的巡排查、监测、防治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开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渠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主要工作:
1、提升规划引领水平,谋划城乡发展蓝图。
2、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保障城乡发展空间。
3、做好民生实事保障,筑牢城乡发展基础。
4、坚持生态资源保护,增添城乡发展底色。
5、着力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履职服务能力。 6、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其他任务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生态保护(2110401):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104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211)天然林保护(21105)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110503):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5.节能环保支出(211)退耕还林还草(21106)退耕现金(2110602):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反映森林资源核査、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湿地保护(2130212):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34):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213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99):反映除上述项0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扶贫(21305)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22001)行政运行(220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220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200106):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22001)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20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自然灾害防治(22406)地质灾害防治(2240601):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9.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22999)其他支出(2299999):无文字说明。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4.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第四部分附件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临聘人员工资”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控制在63万元内。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全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全县地灾点的巡排查和防御难度还是较大,手段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全县地灾点的巡排查和防御设备设施的投入,提高科学化水平。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临聘人员工资 | |||
预算单位 | 渠县自然资源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13.25 | |||
其中:财政拨款13.25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增加社会就业岗位8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增加就业岗位 | 8个(临聘公益性岗位) | |
质量指标 | 人员匹配工作岗位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成本指标 | 29.临聘人员工资 | 控制在13.25万元以内 | ||
指标2: |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
指标3: |
| |||
社会效益 | 解决社会就业,增加社会和谐稳定 | 增加 | ||
指标5: |
| |||
指标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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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7: |
| ||
指标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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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9: |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0: |
| ||
指标11: |
| |||
指标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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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 |
指标2: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自然资源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9 | |||
其中:财政拨款:9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1: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国有林7.45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29.44万亩。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管护国有林面积(万亩) | 7.45万亩 | |
质量指标 | 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 | ≥90% |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80% | ||
成本指标 | 31.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 | 控制在9万元内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社会效益 | 林区民生状况 | 逐步改善 | ||
生态效益 |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 显著 | ||
天保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显著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5%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自然资源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9 | |||
其中:财政拨款:9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1: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湿地保护区能力建设,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林业有害物监测面积(万亩) | ≥60万亩 | |
指标2: |
| |||
质量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 | ≥95% |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85% |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小于0.3% |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小于0.1% |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80% | ||
指标2: |
| |||
成本指标 | 32.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经费 | 控制在9万元内 | ||
指标2: |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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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林区民生状况 | 逐步改善 | ||
指标2: |
| |||
生态效益 | 天保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显著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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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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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天保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自然资源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18 | |||
其中:财政拨款:18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1: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完成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 7.45万亩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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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当年退耕还林检查完成率 | ≥80%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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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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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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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80%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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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33.天保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 控制在18万元以内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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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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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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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社会保险参保率 | 100%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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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 显著 | ||
天保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显著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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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自然资源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20 | |||
其中:财政拨款20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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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纪检办案件数 | 30件 | |
监督检查工作次数 | 120次 | |||
质量指标 | 案件查处率 | 100%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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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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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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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30.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专项经费 | 控制在20万元内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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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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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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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社会形象 | 好 | ||
群众投诉 | 无投诉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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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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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现象 | 无此现象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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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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