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制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合法经济组织的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工作:镇党委、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使命意识。一是分类制定落实帮扶措施。根据帮扶对象的特点和需要,落实帮扶措施。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排的专项资金规模,结合每个村的实际,分类制定救助措施,落实帮扶计划。在帮扶形式上与整村推进、基础设施、乡村振兴、贴息贷款、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等多种形式和措施结合。二是档案归档,完善数据库。将建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整理成册完善数据,以做到清楚、明了。三是扎实抓好巩固提升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8.8洪灾后道路、山坪塘、场镇基础设施毁损修复;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积极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逐步实现村村通、社社通水泥路路面加宽,有效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难问题。
二、机构设置
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无下属单位。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三板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三板镇政府机关
2. 便民服务中心
3. 农民工服务中心
4.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36.99万元,支出总计836.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07.02万元、支出总计减少331.02万元,收入减少26.84%,支出减少28.3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3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3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66万元,占93.15%;项目支出57.34万元,占6.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总计836.99万元,支出总计836.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07.02万元、支出总计减少331.02万元,收入减少26.84%,支出减少28.3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4.02万元,减少2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47万元,占4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4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1万元,占6.84%;卫生健康(类)支出31.25万元,占3.7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万元,占3.58%;农林水(类)支出285.43万元,占34.1%;住房保障(类)支出37.24万元,占4.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占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6.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①、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1年决算数为5.4万元;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86.13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13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6万元。③、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5.99万元。④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①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4万元;②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决算数为4.3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52.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决算数为22.6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决算数为8.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①、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31.70万元;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60万元。②、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4.34万元。③、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79.39万元。④、其他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决算数为37.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8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元,完成预算8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98万元,增加188.5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2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接待廉政食堂招待费3.03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板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77万元,比2020年增加98.9万元,增长211.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口径改变、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三板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板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垃圾中转站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经费,贫困村工作经费,纪检工作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乡镇党建工作经费,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多元化解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基层人防工作经费,非贫困村工作经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渠县三板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大、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21年乡村振兴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乡村振兴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我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垃圾中转站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经费”,“贫困村工作经费”,“纪检工作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乡镇党建工作经费”,“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多元化解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基层人防工作经费”,“非贫困村工作经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等1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三板镇各村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2)“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三板镇各村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3)“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三板镇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4)“非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非贫困村脱贫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三板镇3个非贫困村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5)“乡镇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三板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我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6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关于贫困村工作开展安排,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三板镇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实施。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派驻三板村、大雾村、福城村扶贫第一书记 | 3名 | ||||||||||||||||||||||||
指标2:完成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 | 及时开展2021年三板村、大雾村、福城村脱贫攻坚工作、危房改造工作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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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按贫困村第一书记五项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 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 完成各项任务。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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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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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按照上级规定及时的完成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 2021年12月完成任务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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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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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1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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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3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按照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镇镇党建工作安排,保障三板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我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次数12次 | ||||||||||||||||||||||||
指标2: | 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次数6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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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按镇镇党建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 确保三板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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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规定及时完成三板镇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 2021年12月完成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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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1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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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非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1.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1.5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非贫困村脱贫工作开展安排,保障非贫困村脱贫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三板镇3个非贫困村按时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派驻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 | 3名 | ||||||||||||||||||||||||
指标2:完成2021年3个非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 | 及时开展2021年三板镇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危房改造工作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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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按非贫困村脱贫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 保障非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 完成各项任务。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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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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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2021年12月完成任务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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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1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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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三板镇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2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24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按照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三板镇各村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学习内容。 | 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次数12次/村(社区)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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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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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按乡镇党建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 确保我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政治站位得到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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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党建工作项目任务 | 2021年12月完成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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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21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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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三板镇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5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5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保障各类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 确保一些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的维护。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道路畅通、环境干净整洁。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村(社区)聘请代办员。 | 聘请管理员保洁员代办员38人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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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按各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范围、职责、要求实施 | 确保我镇各村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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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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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任务 | 2021年12月完成任务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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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三板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我镇自行组织对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三板镇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等14个项目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 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我国的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包括文化事业费、文物事业费、体育事业费、广播影视事业费、新闻出版事业费以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
11.城镇社区(类)(款)(项):指政府城镇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镇社区管理事务、城镇社区规划与管理、城镇社区公共设施、城镇社区住宅、城镇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款)(项):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分设七项: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住房保障(类)(款)(项):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镇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属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数合计42人:
1.三板镇政府机关:共计25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
2.便民服务中心:共计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
3.农民工服务中心:共计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共计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
5.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共计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安排874.37万元,调整预算数1144.01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1144.0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全年支出116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68万元,占32.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86万元,占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61万元,占22.06%;卫生健康支出77.56万元,占6.64%;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2.57%;农林水支出337.34万元,占28.88%;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占3.08%;其他支出21万元,占1.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万元,占0.86%。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我镇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大、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贫攻坚任务,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耕地地力补贴、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三板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2)目标完成。2021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14个,当年完成项目14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21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836.99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21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1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3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违规记录。2021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三板镇部门绩效目标根据《渠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并申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于2021年3月在渠县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其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正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具体项目如下: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30万元。
2、乡镇住读及扶贫攻坚工作经费30万。
3、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
4、安全维稳专项经费10万元。
5、安全生产监管经费3万元。
6、纪检工作经费3万元。
7、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4万元。
8、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6万元。
9、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5.4万元。
10、贫困村工作经费6万元。
11、非贫困村工作经费1.5
12、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24万元。
13、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50。
14、基层人防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三板镇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详见下表。
2021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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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10 |
目标完成 | 10 | 10 | ||
编制准确 | 10 | 10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9 | |
动态调整 | 10 | 10 | ||
执行进度 | 10 | 9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9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映(8分) | 结果整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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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反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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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2、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按照2021年度决算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与决算同时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1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镇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我镇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
3、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方面:均能按项目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人员对整体绩效目标认识不到位政治敏锐性不强、业务不精,思想认识差。对《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学习不够。
2、财力不强,部分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拖欠严重,不能体现资金的有效性。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2、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财政预算管理理念。
渠县三板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pdf
渠县三板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表.pdf
三板镇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