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渠府办函〔2021〕2号),现将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渠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渠县东城半岛宕渠西路3号;邮编:635200;电话:73228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网站迁移、整合及栏目调整工作,努力收集、编辑并及时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17条。我单位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1、脱贫攻坚是2020年的重点工作,我单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扶贫工作动向及相关政策。2、我局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已公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表均可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3、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4、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建立网络信息保密、安全审查制度,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报送发布人员具体负责,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李夏冬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工作以办公室兼职为主,兼职人员1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正常顺利,政府信息均能按文件要求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时按季度及时准确填写季度报表。暂无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今年以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升在线服务水平,增强政民互动交流,确保网站运行安全”的思路开展工作。加强“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应急管理类信息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等内容。贴近社会热点,集中公布了公众最关注的民生民本信息,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并上网公布。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1363条,并全文实行电子化。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今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内容包括:1、部门报告、公告类、文件类信息155条。3、部门动态类信息32条。财务公开类信息10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度办理结果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各项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内容不断完善。 拓展群众关切的“三农”政策法规、项目实施、产业规划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脱贫攻坚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县本级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
3、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做好载体建设工作,确保我单位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
4、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进行公开,特别是加强对政务外网内容的充实,真正政务信息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