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渠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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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渠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渠县农业农村局单位联系(具体地址:渠县天星街道宕渠西路3号;联系电话:0818-73228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渠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渠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网站迁移、整合及栏目调整工作,努力收集、编辑并及时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5条。我单位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1、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是2021年的重点工作,我单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扶贫工作动向及相关政策。2、我局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已公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表均可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3、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4、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建立网络信息保密、安全审查制度,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报送发布人员具体负责,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李夏冬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工作以办公室兼职为主,兼职人员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正常顺利,政府信息均能按文件要求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时按季度及时准确填写季度报表。暂无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今年以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升在线服务水平,增强政民互动交流,确保网站运行安全”的思路开展工作。加强“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应急管理类信息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等内容。贴近社会热点,集中公布了公众最关注的民生民本信息,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今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内容包括:1、部门报告、公告类、文件类信息259条。2、部门动态类信息30条。3、财务公开类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各项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内容不断完善。拓展群众关切的“三农”政策法规、项目实施、产业规划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脱贫攻坚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县本级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

3、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做好载体建设工作,确保我单位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

4、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进行公开,特别是加强对政务外网内容的充实,真正政务信息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