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定远镇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渠县定远镇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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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定远镇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定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定远镇人民政府联系(定远镇定远街道218号;联系电话:0818-7555015

2021年, 定远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渠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郑卓林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定远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郝仁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镇属各部门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及补偿补助情况、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层区划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各种惠民惠农政策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健全配套措施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查询点建设,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政府信息查询点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职能部门办事效率,定远镇共有1所便民服务中心,并按照办理部门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办理依据公开、申请材料公开、办理流程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服务电话公开等办理各事项,并将信息公开发布到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服务网站上。

监督保障情况

在设立投诉信箱、公开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疏通群众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监督形式和方法,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定期召集监督员座谈,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依规执行、照章办事,严明奖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

二是信息工作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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