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
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股室;现设下属单位4个,包括光荣院、干休所、红色渠县纪念园管理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色渠县纪念园管理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个下属单位财务由局机关代管,未单独核算。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拨款。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优抚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各乡镇、各部门抓好退役军人党建、教育管理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县退役军人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退役军人局机关承担。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总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3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169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694.18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5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基本支出预算25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5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2022年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442.48万元。具体项目是:
1、退役安置1099万元
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72万元
3、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50万元。
4、军队转业干部补助21.4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设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3.2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有车辆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辆、一般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台(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