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7、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制定警务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装备的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抓好精准脱贫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到法律顾问全覆盖,让农民在自己家里就可以了解咨询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全面推进“法律七进”。 结合“精准扶贫”“三下乡”等主题活动,以群众生活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进机关、进课堂、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寺庙。制发了《关于“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法律七进”示范点的责任单位和标准,确保每一进至少创建2个市级示范点。
3、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大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投入,全县建立了28个网格化信息监控平台,安装了26个人脸识别指纹机和14套视频监控系统,动态追踪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的报到情况和学习情况,达到了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实时化、报到管理指纹化,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全程留痕。加大对社会矫正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处的问题统一登记,制定措施,逐条整改,全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4、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全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项目实施及 “星级调委会”创建、升级工作,抓好规范化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按照“六个一”的标准要求,对我县各级人民调委会的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识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经费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二、机构设置
渠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61.73万元、上年结转167万元、支出总计1764.73万元,结转下年16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3.29万元,增长22. %。支出总计增加493.29万元,增长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2017年结转项目在2018年实施。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76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1.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76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73万元,占88.07%;项目支出213万元,占11.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1.73万元,上年结转167万元,支出总计1764.73万元,结转下年16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23.29万元,增长22%。支支总计增加493.29万元,增长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2017年项目在2018年实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3.29万元,增长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2017年项目在2018年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471.96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35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69.9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81.49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6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20406司法(款)2040601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7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 支出决算为14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6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8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项级--><!--项级--><!--项级--><!--项级--><!--项级--><!--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31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69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规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范围内法制宣传、矫正人员调查走访、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办理援助案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4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4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达州市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渠县现场推进会,接待金额1.05万元;2.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现场会,接待金额0.12万元;3.接受省、市对县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验收,接待金额0.12万元;4.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接待金额0.14万元;5.达州市领导赴渠县开展2018年春节慰问,接待金额0.07万元;6.法治文艺进凉桥,接待金额0.11万元;7.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所各项工作督查,接待金额0.06万元;8.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拍摄工作,接待金额0.12万元;9.关于开展全市信息化工作督导,接待金额0.18万元;10.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接待金额0.39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渠县司法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取得了好的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扬长避短,发挥了项目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网络平台建设””人民调解”“普法及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政法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县与省、市网络平台的联通,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速发展,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等平台录入操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网络平台的建设维护维修费用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2. 人民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司法行政业务的有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全县60个乡镇,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就需要人民调解员不断的努力工作,然而人民调解项目经费远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能够增加人民调解经费。
3. 普法及法制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对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促进全民知法、守法、依法的热潮,提高全县人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度。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能够增加宣传经费。
4.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弱势群体的诉求得到保障,促进法律援助民生事业得到有效开展,提高人民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政法网络平台建设 | ||||
预算单位 | 渠 县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 | 执行数: | 1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建成全县全覆盖政法(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及维护 | 已建成全县全覆盖政法(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及维护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法(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建设 | 每月 | 每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达州市司法局 关于抓紧开展省厅信息化系统应用测试的通知》(达市司发办发[2016]115号)实施 | 落实资金保障 | 落实资金保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 | 每个工作日 | 每个工作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日常网络办公经费 | 邮电费14万元 | 邮电费14万元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全面提升我县司法办公效率 | 办公效率提升30% | 办公效率提升30%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简捷、高速、规范。 | 加大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规范发展 | 加大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规范发展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体系更加完善 | 网络化办公全覆盖 | 网络化办公全覆盖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司法行政网络平台工作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 | ||||
预算单位 | 渠县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 | 执行数: | 2 |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强化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 强化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作业务保障经费 | 人民调解案件数量 | 人民调解案件数量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市司法局关于夯实“大调解”工作体系基础创新发展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0]59号)实施 | 落实经费保障 | 落实经费保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基层人民调解 | 每年 | 每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日常办公经费 | 办公及印刷、差旅等2万元 | 办公及印刷、差旅等2万元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调解在萌芽状态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维护社会稳定 | 推动了我县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 推动了我县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民调解体系更加完善 |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持续规范发展 |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持续规范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普法及法制宣传 | ||||
预算单位 | 渠 县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 | 执行数: | 1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全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 | 加强全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法制宣传工作开展 | 全年 | 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渠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6年11月29日渠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实施 | 落实经费保障 | 落实经费保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60场次全县普法宣传 | 全年 | 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日常办公经费 | 印刷、差旅等费14万元 | 印刷、差旅等费14万元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实现全县“七五”普法全面开展 | 提升全县公民法律意识 | 提升全县公民法律意识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加强法制教育、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 推动我县普法宣传全面有序开展 | 推动我县普法宣传全面有序开展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我县法制宣传更加完善 | 法制宣传对象更广泛 | 法制宣传对象更广泛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司法行政网络平台工作满意度 | ≥99% | ≥99%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 | ||||
预算单位 | 渠县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法律援助咨询、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 法律援助咨询、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受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 全年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800余人次,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00余件。建成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 全年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800余人次,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00余件。建成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达州市司法局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方法>的通知》(达市司法[2006]2号实施<!--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方法--><!--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方法--><!--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方法--> | 保障经费 | 保障经费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咨询法律援助 | 全年 | 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咨询补贴,援助工作站建设 | 办公及案件补贴费5万元 | 办公及案件补贴费5万元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为法律援助对象挽回了经费损失 | 援助案件、咨询增加 | 援助案件、咨询增加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促进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广泛推进 | 更多的困难群众受到法律援助 | 更多的困难群众受到法律援助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有序、规范的开展 | 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 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援人群满意度 | ≥99% | ≥99%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政法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人民调解项目、普法及法制宣传项目、法律援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渠县司法局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渠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18万元,比2017年减少4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全面保障司法所业务开展。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渠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渠县司法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20406(款)2040601(项):指司法行政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1011(项)2101101:指行政单位医疗。
12.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机构组成由办公室、基层管理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政治处、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办、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7、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制定警务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装备的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政法专项编制124人,实有人员12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财政资金收入1761.73万元。上年结转16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财政资金支出1764.73万元,结转下年16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年度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由年初制定,目标完成100%,预算编制准确、支出在控制范围内、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渠县司法局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100%、全面实施绩效,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自评质量优,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为全公开、评价结果积极进行整改,应用结果积极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面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办公效率,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调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全县“七五”普法全面开展,为法律援助对象挽回了经济损失
(二)存在问题。
项目经费资金不足。
(三)改进建议。
积极争取资金投入。
附件2
2018年渠县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渠县司法局项目评价为年初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评价方法为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全面评价,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了深刻分析。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促进全民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知识做出了贡献,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部门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全民知法、守法、有法可依,让弱势群体可以利用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政法网络平台建设14万元、人民调解2万元、普法及法制宣传14万元、法律援助5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加大对全民知法、守法的力度,让基层群众有法可依。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项目全面完成。项目效益情况,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挽回了经济损失,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全民进行普法及法制宣传,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做出贡献。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经费严重不足。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对项目经费的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