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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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渠县行政区划图。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一是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加强基本社会服务。一是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完成渠县福尔康老年颐养中心、渠县中润养老服务中心“小升规”申报入统工作。二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医养、康养、旅养结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印发渠县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编印老年教育教材及涉老政策、老年健康保健资料。全面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力度,着力发展全县老年教育事业。承办好渠县老年大学,开展丰富多样的老年教学活动。四是强化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工作。五是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重点对全县违规违法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进行深入摸排,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回头查。

    3、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为核心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配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渠县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二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渠县村(社区)干部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村(社区)干部绩效管理,更好地发挥村(社区)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三是改扩建静边镇静边社区、汇东乡邓家村等社区服务站。四是完成了全县村(居)委会主任培训。五是推进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化“廉洁村(社区)”建设,渠南大山社区、新市五通村、临巴凉桥村成功创建市级廉洁村(社区)。六是开展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针对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区分情况全面梳理,依规依纪依法,对不符合标准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予以清理撤换。七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在任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进行全覆盖从严审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

    4、加强专项行政管理。一是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修改、完善更新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三是完成2019年度路道街巷道路命名前期工作和渠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四是完成《渠县标准地名录》编撰和《渠县城区标准地名图》《渠县行政区划图》出版。五是完成“智慧门牌”安装上墙工作,加快推进渠县城区新命(更)名路段的“智慧门牌”安装上墙和“智慧门牌”APP的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5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109.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52.06万元,下降39.5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划出和人员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10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3.84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78万元,占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06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49万元,占21.6%;项目支出3974.32万元,占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109.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52.06万元,下降39.5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划出和人员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13万元,增长0.5%。主要变动原因项目拨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2.74万元,占97.4%;卫生健康支出46.76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62.37万元,占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4万元,占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24.81万元,完成预算75.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91.57万元,完成预算98.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预算97.9%。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9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20.71万元,完成预算73.2%。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218.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40.4%。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完成预算。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所以没有“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机构改革,车辆移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次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5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4、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次为0。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次为0。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3.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5万元,比2018年增加0.26万元,上升0.4%。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关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渠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红色纪念园管理经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红色纪念园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因机构改革此项资金全部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

    2.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了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民政管理事务任务量大,经费严重不足,工作开展很被动。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增加工作经费,确保民政工作有序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预算单位

渠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万元

执行数:

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号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完成了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号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

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3-5次

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3-5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照要求落实好政策

让广大群众了解民政政策

广大群众了解了民政政策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规定落实好政策

按年初计划分步实施

按年初计划分步实施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60万元

6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严格成本控制,提高资金效率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成本控制不突破60万

成本控制60万元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在宣传中注重环保理念

在宣传中注重环保理念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促进相关政策落实

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9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9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 为职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预算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职工医疗保险预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职工住房公积金预算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渠县民政局设 7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优抚安置股(渠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渠县退伍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政工股。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管理、政务与信息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爱国卫生、综合治理和行政效能(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基层民政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负责民政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调解工作;会同业务股室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负责规划财务工作,制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2.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拟订殡葬、救助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业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查处违法殡葬;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的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性社团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筹备、成立的审查。承担全县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及年检;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的审查,承担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及年检;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殡仪服务站、骨灰陈放设施建设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兴建的审批;负责对社会公共墓地许可、殡仪馆设置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3.优抚安置股(渠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渠县退伍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人员的伤残评定的报批工作和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上报和褒扬工作;负责优抚事业经费预算安排、划拨和管理;指导光荣院等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调研、处理复员退伍军人有关问题;负责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员资格审查上报及补助工作。拟订全县地方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组织并指导全县“双拥”活动;开展全县“双拥”模范(先进)创建工作;承担渠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含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办理城镇退役士兵(士官)安置和自谋职业手续,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管理、发放安置经费。承担渠县退伍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救灾股

    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全县灾情信息收集、灾情核查和上报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农村受灾群众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参与全县减灾救灾政策规章、发展规划、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调研和咨询,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承担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指导乡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

    5.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人员集中供养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县级财政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投入资金的监管工作。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承担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政工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生育和扶贫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工、青、妇工作;承办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四好”活动创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和局党委日常工作。指导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和岗位开发;指导和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登记管理、继续教育工作。
    (三)人员概况。渠县民政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编制人数110人,实际在职人员9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年初预算安排916.01万元,追加预算6193.59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7109.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全年支出5068.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2.75万元,占96.53%;医疗卫生支出46.76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62.37万元,占1.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4,占0.44%,其他支出44.49,占0.8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目标完成。2019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2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1个,当年完成项目1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19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916.01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19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19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068.81万元,完成预算71.3%。

    (2)违规记录。2019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我单位无该项指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渠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详见下表。

     

     

     

     

     

     

     

     

     

     

     

     

     

    2019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实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准确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映(8分)

结果整改

4

3.5

应用反馈

4

3.5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附件2

     

    2019年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工作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项目绩效较好。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2、项目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用于两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全部用于两加强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在全县进行民政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民政政策。多措并举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资金全运行。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促进了民政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 存在主要问题

    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 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绩效预算管理的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民政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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