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渠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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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民政局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渠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5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渠县行政区划图。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兜底保障。建立县级特困对象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机制,由县政府办、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局等部门参与,建立特困群众医疗保障部门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等兜底对象医疗救助上限。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将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重残人员等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创新施保方法,不断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困难群众排查力度,按照“按户施保、增人不增资”的原则,适度提高低保覆盖面,进一步做大困难群众基数,积极争取省级救助补助资金,壮大救助资金池,降低县级财政压力。
    2、健全发展机制,推动康养升级。按照县、乡、村三级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在城区按照“东南西北中”进行布局,以养老服务园为中心,在东城依托医养教服务中心招商引资进行运营,或在东城规划建设一所养老服务综合体,解决东城无养老机构的现状,在南城建设投运渠南老年养护院,在西城规划建设渠县聚恩佳园康养中心、西城中心福利院,紧盯向北向北再向北的发展思路,在北城规划建设渠县养老新城,在各乡镇根据老年人口所占全县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每个村(社区)规划建设300-500平方米的养老场所,把闲置学校、村办公阵地等资产整合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推行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引进社会企业按年度规划、逐年安排、分批实施,逐步实现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3、加大培育力度,激发组织活力。推动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相关服务项目。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将闲置办公用房、福利设施等资产,通过划拨使用权等方式给社区管理,由社区提供给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由有意向的社会组织投资装修社区邻里中心,减轻财政压力,将邻里中心一部分免费用于托老托幼场所,一部分由社会低偿服务。在东城医养教中心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孵化培育一批专业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深入开展“爱进社区、治在宕渠”基层治理攻坚行动。
    4、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后半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已完成,要持续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让“物理变化”产生“化学反应”,让改革红利永续释放,为乡村振兴提供真正的新动能。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牢牢把握“党建引领 综合服务 综治保障”的内在逻辑,持续开展“支部建在小区上、党员干部当楼长、网格服务保平安、减负提能化民怨、大事小事都满意”的活动。落实“社区呼叫、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整合驻社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资源,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化。支持社区通过让渡部分使用权的方式,以“公益 低偿”“公益 市场”等多种形式,引入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开展服务,鼓励发展社区经济。通过六类社区试点示范打造和“亲民化”改造,实现社区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达到社区资源有效整合、公共服务更加便捷、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5、强化项目引领,统筹谋划“十四五”。综合考虑未来五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实现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制度,持续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效。要加快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5张。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强化服务功能和权力监督。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和招商引资,加快谋划一批民政项目,全面推动民政项目落地建设,完成渠县区域性医养中心改扩建、渠县渠南老年养护院、渠县北城中心福利院、渠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渠县殡仪馆迁建等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竣工投产,努力打造川东北康养示范高地。

二、构设置

渠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渠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渠县求助站

渠县殡仪馆

渠县康医院

渠县老年大学

渠县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50977.86万元、支总计57046.1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16047.47万元、支出增加22115.8万元,收入增长45.94%、支出增长63.6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097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93.15万元,占99.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71万元,占0.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704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01万元,占2.44%;项目支出55654.18万元,占97.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50977.86万元、支出57046.1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增长45.94%、支出增长63.6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4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115.8万元,增长63.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4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944.35万元,占94.56%;卫生健康支出(类)50.33万元,占0.09%;住房保障(类)支出67.1万元,占0.12%;其他(类)支出2984.42万元,占5.23%(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7046.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0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6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43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2669.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203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60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 支出决算为349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 支出决算为2836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4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支出决算为16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支出决算为645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0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8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8.21万元、津贴补贴20.07万元、奖金171.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0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50.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9万元、住房公积金6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9.79万元等。
  公用经费13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万元、印刷费2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44.34万元、维修(护)费8.56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2.85万元、工会经费5.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万元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7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渠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08万元,比2020年增加39.71万元,增长41.64%。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关规定。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渠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渠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渠县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渠县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渠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5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 渠县民政局(本级)编制总数9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76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工勤2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10人,其中在职88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安排50977.86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50977.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全年支出57046.2万元(备注:其中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支出50977.86万元、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支出6068.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44.35万元,占94.56%;医疗卫生支出50.33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67.1万元,占0.12%;其他支出2984.42万元,占5.23%。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做到基本信息及时更新,预决算编制准确,按质、按量、按时编制上报;                

绩效目标填报: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编制填报中尽量做到完整、合理、明确、量化,但还不够细化。

结余结转管理情况:渠县民政局2021年无结转结余。

(2)目标完成。2021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4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0个,当年完成项目7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21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50977.86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21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1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7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0977.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违规记录。2021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制定了2021年专项项目支出的相关任务目标。

(2)目标完成。2021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0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4个,当年完成项目7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21年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总额31896.5万元,支出决算数55654.18万元,完成预算总额的100%。
    2、专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21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局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1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专项项目支出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565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违规记录。2021年无违规记录。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付“残疾人生活补贴 ”专项经费607.38万元。该项目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着力解决了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众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补齐了民生短板,增强了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减轻了残疾人生活负担,加快推进了残疾人小康进程,维护了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残疾人生活补贴 ”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绩效较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6〕28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号)等相关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项目管理

至2021年12月31日,“残疾人生活补贴 ”项目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通过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的实施,着力解决了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众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补齐了民生短板,增强了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减轻了残疾人生活负担,加快推进了残疾人小康进程,维护了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不足

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工作压力较大,负责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高效实施。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只有把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宣传到位,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才能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群众应享尽享,更合理地实现自身利益诉求。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让政策深入民心,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

(202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经费3495万元。该项目经费切实保障了城市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同时,密切了党群关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绩效较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等相关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项目管理

至2021年12月31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通过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的难处,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来源,使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同时,密切了党群关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不足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相对较少,工作压力较大,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高效实施。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只有把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到位,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才能更合理地实现自身利益诉求,支持理解政府的工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让政策深入民心,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民生工程,工作任务艰巨,工作内容繁琐,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要扩充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要求在我县落到实处。

(202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经费28366万元。该项目经费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兜底保障。同时,密切了党群关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绩效较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等相关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项目管理

至2021年12月31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提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兜底保障。同时,密切了党群关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不足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相对较少,工作压力较大,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高效实施。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只有把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到位,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才能更合理地实现自身利益诉求,支持理解政府的工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让政策深入民心,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民生工程,工作任务艰巨,工作内容繁琐,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要扩充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要求在我县落到实处。

(2021孤儿基本生活费)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经费431万元。该项目经费大大缓解孤儿的生活压力提高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的生活质量,保障孤儿生活和受教育的权益,同时,对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的发放,激发了监护人对孤儿监护的责任感,维护社会稳定,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孤儿基本生活费”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绩效较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1〕51号)、四川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9〕99号)等相关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项目管理

至2021年12月31日,“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通过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大大缓解孤儿的生活压力提高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的生活质量,保障孤儿生活和受教育的权益,同时,对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的发放,激发了监护人对孤儿监护的责任感,维护社会稳定,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不足

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工作压力较大,负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高效实施。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只有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宣传到位,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才能更合理地实现自身利益诉求,支持理解政府的工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让政策深入民心,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这一民生工程,工作任务艰巨,工作内容繁琐,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要扩充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确保省市各项政策要求在我县切实落到实处。

(202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金)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金 ”专项经费160万元。该项目经费对城镇特困人员按月发放救助供养金,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大大提高了特困人员生活质量。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金 ”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绩效较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四川省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17〕155号等相关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项目管理

至2021年12月31日,“城市特困人员救助金 ”项目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通过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实施,大大缓解特困人员的生活压力,提高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对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的发放,落实了照料服务责任,激发了护理人对特困人员的责任感,维护社会稳定,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不足

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工作压力较大,负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高效实施。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量大面宽,只有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宣传到位,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才能更合理地实现自身利益诉求,支持理解政府的工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让政策深入民心,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一项兜底性的民生工作,工作任务艰巨,工作内容繁琐,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要扩充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确保省市各项政策要求在我县切实落到实处。

(202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专项经费6458万元。该项目经费对农村特困人员按月发放救助供养金,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大大提高了特困人员生活质量。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绩效较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四川省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17〕155号等相关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项目管理

至2021年12月31日,“城市特困人员救助金 ”项目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通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实施,大大缓解特困人员的生活压力,提高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不足

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工作压力较大,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利于此项工作高效实施。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量大面宽,只有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宣传到位,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才能更合理地实现自身利益诉求,支持理解政府的工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让政策深入民心,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一项兜底性的民生工作,工作任务艰巨,工作内容繁琐,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要扩充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确保省市各项政策要求在我县切实落到实处。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渠县民政局




部门(单位)名称

渠县民政局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资金来源(万元)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数

执行数

年度主要任务

人员经费

用于保障民政局正常运转的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独生子补助以及遗属补助支出以及对驻村书记工作经费、乡镇工作补贴。

1256.93

1256.93



公用经费

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35.08

135.08



一般项目经费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重点临时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工作

55654.18

55654.18



金额合计

57046.2

57046.2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达的民政民生工程的保障。

目标2:加强对各项民政事务的管理。

目标3:完成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目标1完成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达的民政民生工程的保障。

目标2完成情况:加强对各项民政事务的管理。

目标3完成情况:完成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13分)

民生工程

100%

100%

4


民政事务管理

100%

100%

4


上级交办的任务

100%

100%

4


质量指标(13分)

民生工程达标率

100%

100%

6


民政事务管理达标率

100%

100%

6


时效指标(12分)

民生工程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民政事务管理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上级交办的任务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成本指标(12分)

成本控制有效性

有效

有效

12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改善民生工程情况

改善

改善

9


提升服务水平

提升

提升

9


生态效益指标(10分)

民生工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程度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9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长效管理机制及安全性

健全

健全

9


满意度指标(10分)


上级政府部门满意度

≥95%

≥95%

3


相关部门和单位满意度

≥95%

≥95%

3


群众满意度

≥95%

≥95%

3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3 分。总分总部分

附件:2

申报单位(盖章):渠县民政局





项目名称

残疾人护理补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7.38

607.38

607.38

10

100.00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7.38

607.38

607.38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实施范围  
目标2: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实施范围
目标2完成情况: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

 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覆盖率

39%

39%

4



对象户人数

大于20000人

大于20000人

4



质量指标(10)

 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达标率

100%

100%

9



时效指标(10)

资金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10



成本指标(10)

发放标准

一级100元人/月,二级80元人/月

一级100元人/月,二级80元人/月

10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40)

对象户收益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3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3分。


附件3:





项目名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95

3495

3495

10

100.00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495

3495

349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加大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加大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完成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对象户人数

大于7000人

大于7000人

4.5



新报批低保入户抽查比例

大于30%

大于30%

2.5



城乡居民低保保障率(%)

100%

100%

2



质量指标(10)

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农村低保的比例

大于25%

大于25%

4



加大对重病、重残人员保障力度

应保尽保

应保尽保

4



时效指标(10)

审批完成时间

小于3个月

小于3个月

9



产出指标(50分)

时效指标(10)

资金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9


成本指标(10)

发放标准

补差发放,不超过540元/月

补差发放,不超过540元/月

9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20)

对象户收益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18


社会效益指标(20)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

100%

100%

1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大于95%

大于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8分。


附件4:





项目名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8366

28366

28366

10

100.00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8366

28366

2836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加大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加大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完成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

对象户人数

大于78000人

大于25%

5



新报批低保入户抽查比例

大于30%

大于78000人

5



质量指标(10)

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农村低保的比例

大于25%

应保尽保

5



加大对重病、重残人员保障力度

应保尽保

大于30%

5



时效指标(10)

审批完成时间

小于3个月

小于3个月

5



资金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5



成本指标(10)

发放标准

补差发放,不超过350元/月

补差发放,不超过350元/月

9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40)

促进了社会进步和稳定发展

有效

应保尽保

3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95%

不超过350元/月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5分。


附件5:





项目名称

孤儿生活保障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31

431

431

10

100.00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31

431

43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目标2:给予孤儿最低生活保障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目标2完成情况:给予孤儿最低生活保障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20)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率(%)

100%

100%

19



时效指标(20)

资金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19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20)

对象户收益

持续稳定

持续稳定

19



社会效益指标(20)

儿童救助治愈率(%)

100%

100%

1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接受救济对象的满意度(%)

100%

100%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3分。


附件6





项目名称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金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0

160

160

10

100.00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0

160

16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加大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加大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完成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

对象户人数

70人

≥70人

10



质量指标(10)

特困人员保障力度

应保尽保

应保尽保

9



时效指标(10)

审批完成时间

小于2个月

小于2个月

4



资金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5



成本指标(10)

发放标准

分散供养500元人/月,集中供养600元人/月

分散供养500元人/月,集中供养600元人/月

10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40)

对象户收益

持续稳定

持续稳定

3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大于95%

大于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4分。


附件7





项目名称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458

6458

6458

10

100.00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458

6458

6458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加大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加大公开、公平、公正力度
目标2完成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

对象户人数

大于11000人

大于11000人

9



质量指标(10)

特困人员保障力度

应保尽保

应保尽保

9



时效指标(10)

审批完成时间

小于2个月

小于2个月

4



资金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4



成本指标(10)

发放标准

分散供养400元人/月,集中供养500元人/月

分散供养400元人/月,集中供养500元人/月

10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40)

对象户收益

持续稳定

持续稳定

3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大于95%

大于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2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渠县民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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