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渠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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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级与乡镇、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上级拨款和本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有关政策性基金审核、报批的事项;负责全县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管理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拟定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行政措施的研究制定;管理、检查社会审计、会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延伸检查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财政监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落实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党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任务和财政改革重点,加强税政法规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财税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三是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四是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机构1个。总编制133名,其中行政编制73名,事业编制6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5人,财政补助35人),2018年末在职人员119人 ,退休人员50人,遗嘱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53.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9.94万元,降低1%。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1.95万元,占73%;上年结转收入521.24万元,占2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95万元,占72%;项目支出539.24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3.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94万元,下降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1.3万元,增长34.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9.15万元,占67.54%;教育支出352万元,占1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9万元,占7.7%;医疗卫生支出46.25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85.40万元,占4.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4.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271.64万元,其中办公费28.87万元,印刷费10.04万元,水费3.08万元,电费31.81万元,邮电费5.26万元,差旅费69.12万元,维护费14.32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费1.68万元,劳务费11.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56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8万元,占100%。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扶贫、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接待批次

接待批次:7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办公楼土地占用1225m2,建筑面积12336m2,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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