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调控、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亮点纷呈。一是向上争取再创新高。抢抓政策机遇,紧盯资金投向,加强汇报衔接,积极跑部跑省,紧紧围绕“十件大事”、脱贫攻坚和重大民生实事,大力争取2018年中央及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向上争取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创新高。我县全年共有22个项目得到上级支持,争取无偿资金3216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8228万元,省预算内资金710万元,统贷统还资金3225.6万元,切实缓解了地方财政资金压力,为关键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省级经济开发区即将获批。2016年4月,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及省市相关部门汇报协调,2018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四川渠县经济开发区纳入目录。渠县经济开发区成为达州市第一个进行公示的开发区,在四川日报和达州日报进行了公示。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即将审议通过批复下达。三是特色小城镇创建扎实推进。深度挖掘古賨文化内涵,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渠县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抓好中国古賨文化国际旅游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核心区项目整体策划及概念规划方案、地形图测绘、立项备案、地质灾害评估和一期拆迁入户调查,启动田园综合体道路建设。四是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进展顺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好《渠县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提纲),预计12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五是园区要素价格改革落实到位。我局报送的《渠县工业园区降低水电气要素成本方案》经县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县政府以渠府办〔2018〕48号发文公布,并于6月1日开始施行,破解了渠县工业园区水电气要素价格长期偏高的瓶颈问题,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形成了招商引资核心竞争优势,促进了我县工业加快发展。六是项目监管严格实施。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在线运行系统,严把项目入口关。启动对《渠县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强化对重点项目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渠县绿茵园片区棚户区改造等33个项目开展专项稽查;对渠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建设等2个项目有效开展跟踪
2、突出投资拉动,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做好项目年度计划。编制《渠县2018年“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计划》,计划推进项目165个,总投资788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20亿元;编制储备2016年—2020年支撑三大目标、五大主攻方向重点项目433个,总投资超2000亿元。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今年我县纳入省重点的2个项目,年度计划完成2.5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9亿元;纳入市级目标管理的2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8.67亿元,占年度目标的91.52%;预计今年,2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亿元,28个市重点责任项目,力争完成投资32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今年市上下达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221亿元,增长10%。1—10月,我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8.1亿元,增速11.3%,占年度计划85.1%。预计到12月,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5亿元以上,增速12%,力争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四是筹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2018年计划举办3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3月我县与全省、全市同步举行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开工流江河交通景观桥、祥大源数据线生产线等7个项目,总投资22.4亿元;5月与县投促局共同筹备举行全省、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开工,开工年产5000台压滤机生产等3个项目,总投资12.7亿元;计划四季度与全省、全市同步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开工项目8个,总投资约45亿元。五是统筹推进“十件大事”。按照“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攻坚作战监管指挥平台,对县委、县政府“十件大事”每天跟进、每周调度、每旬通报、每月督查、年度考核,确保“十件大事”和县级领导牵头推进的33个重点项目有序高效推进,全力冲刺项目攻坚主战场。截止10月20日,全县“十件大事”已累计完成投资25.73亿元,县级领导牵头推进33个重点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27.74亿元。4月9日《四川日报》以《“无会日”抓落实+“三级预警”促进度——渠县项目攻坚速度是这样来的》进行宣传报道。六是推进铁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土溪火车站站房改造工程,积极与铁路相关部门衔接、协调西渝、成南达高铁过境渠县并设站,切实处理、解决襄渝、达成、巴达三条铁路修建后出现的遗留问题。
3、集中优势资源,脱贫攻坚精准发力。一是抓好贫困村帮扶工作。大力加强新市乡五通村、三堡村联系帮扶工作,全局54名帮扶人结对帮扶132户贫困户,严格落实“十包”“八个一”帮扶措施,大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九九重阳节为贫困村老年人带去腰鼓、广场舞表演等文化盛宴,组织集体宴会;硬化五转桥路800米、道路加宽1.8公里、入户便道1.2公里等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即将开工;建成产业基地800亩,成功举办桃花节,接待游客1万余人次,销售农副产品和餐饮等收入5万余元;协调资金帮助贫困户改厨、改厕共34户,打井7口;为五通村60岁以上老人交纳“银龄保”保费16950元,为贫困户代交“扶贫保”保费1108.8元;协调乐仕达公司入驻五通村建立扶贫车间,为五通村便民服务中心购买空调柜机1台;组织干部职工购买黄金梨价值4500元,解决水果销售问题。顺利通过国家、省、市、县各级检查达10余次。二是抓好电力专项扶贫。牵头推进全县电力专项扶贫,稳步推进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2018年涉及8个乡镇8个贫困村,共投资金1023.53万元,全县电力专项扶贫已完成目标任务的95.5%。
二、机构设置
渠县发改局为政府组成部门,设有重大项目稽查办、国防经济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3个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人员编制60人,行政编制32个,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25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38.27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2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7.0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增加了项目资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23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8.27万元,占46.39%,项目资金收入1200万元,占53.6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23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27万元,占46.39%;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53.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7.01万元,增长17.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增加了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3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7.01万元,增长45.9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增加了人员工资和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7.4万元,占72.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93万元,占7.70%;医疗卫生支出25.27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46.66万元,占4.49%。节能环保(类)支出22万元,占2.12%;农林水(类)支出107万元,占1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38.2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发展与改革事务20104(款)行政运行2010401(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402(项)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项): 支出决算为757.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 支出决算为79.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项):支出决算为25.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4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节能环保211(类)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农林水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01(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6万元,接待20批次,接待193人次,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62万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 个,涉及财政资金,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金宏工程网络服务费7.80万元;县财经领导小组工作经费20.00万元;重大项目监管平台网络服务费7.60万元3个项目(共计资金35.40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金宏工程网络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0万元,执行数为7.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网络信息畅通无阻,及时掌握上级政策,有效发挥发改参谋作用。
2、县财经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向上级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设,研究提出全县重大经济决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处理全县重大财经问题的原则和政策措施。
3、重大项目监管平台网络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0万元,执行数为7.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以重大项目监管平台通过智能监管系统,全程跟踪项目整个过程同时作出分析,有效高度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0万元,比2017年减少127.46万元,减少63.7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0 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0104(款)2010401(项):指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2080505(项) 2080506(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101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221(类)22102(款)2210201(项):指住房公积金。
5、节能环保211(类) 21199(款) 2119901(项):指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213(类)21399(款)2139901(项)指其他农林水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