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岩峰镇
发布日期: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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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制社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公里长的老铁路拓宽工程如期完工;投资超500万元的场镇生活饮用水管网改造和覆盖3500余户的场镇天然气管网升级全面结束;71户易地搬迁贫困户电网入户改造全面完工;回龙连心桥、鹞山新河桥相继建成,长4300米、宽4.5米连接巨光、蔡和乡的乡际路沿山贯通;2个贫困村卫生站提档升级全面完成投入使用。运行长达10年之久的月宫垃圾填埋场成功封场复垦,生活垃圾全部运到李渡入厂处理;作为全县8个点之一的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处理站、转动站)选址揽月社区;2018年,高质量为165户468人新建了易搬房,为336户进行了危房整治。回龙、石坡、月宫等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均实现了整体入住,群众满意度高。

        二、机构设置

        岩峰镇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75.4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6.67万元,减低2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5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0.4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3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92万元,占46%;项目支出880.54万元,占53.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5.4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6.67万元,减低2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0.67万元,降低22.344.9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71万元,占24%;文化体育与传媒4.4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84万元,占27%;医疗卫生支出123.07万元,占7.52%;农林水支出626.77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40.67万元,占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3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35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4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8年决算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58.3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9.86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6.94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7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2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5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6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5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4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0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全部在廉政食堂就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人数。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7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万元,公务接待廉政食堂招待费2.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党建、住读扶贫、城乡环境、便民中心、村服务群众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党建”、“住读扶贫”、“安全生产”、“便民中心”、“村(社区)服务群众”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党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岩峰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2.“住读、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岩峰镇住读、扶贫攻坚有效开展。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安全生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岩峰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4.“便民中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年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5.“村(社区)服务群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岩峰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

执行数: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岩峰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

13次

13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乡镇党建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确保岩峰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岩峰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规定及时完成岩峰镇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保证岩峰镇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岩峰镇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

1.5万元

1.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印刷费

1.5万元

1.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党建效益

保质保量按时完党建工作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3万元。

按时完党建工作任务,成本控制不突破3万元。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党建工作顺利推进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岩峰镇党政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岩峰镇党政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党建机关满意度

≧96%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住读、扶贫攻坚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岩峰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

执行数:

19

其中-财政拨款:

19

其中-财政拨款:

1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保障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岩峰镇应住读人员全员住读

住读115人

住读115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乡镇住读、扶贫攻坚方案、职责要求实施。

保岩峰镇干部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运行,使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住读、扶贫攻坚项目任务

保障岩峰镇住读、扶贫攻坚有效开展。

岩峰镇住读、扶贫攻坚有效开展。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

8万元

8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印刷费

11万元

11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住读、扶贫攻坚效益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住读、扶贫攻坚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19万元。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住读、扶贫攻坚任务,成本控制不突破19万元。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住读、扶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较好。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扶贫机关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岩峰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岩峰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岩峰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对岩峰镇安全人员业务培训

5次

5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保障岩峰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岩峰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不定时的完成安全生产项目任务

确保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

1万元

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劳务费

4万元

4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安全生产效益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5万元。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成本控制在5万元内。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机关满意度

≧96%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岩峰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岩峰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

6次以上

6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岩峰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办结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确保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

农民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

3万元

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印刷费

3万元

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益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便民服务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6万元。

成本控制不突破6万元。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便民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得到群众好评。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得到群众好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机关满意度

≧97%

≧97%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岩峰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9

执行数:

109

其中-财政拨款:

109

其中-财政拨款:

10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区)聘请代办员、保洁员、治安联防员。

代办员1人/村(社区)保洁员2人/村(社区)治安联防员3人/村(社区)

代办员1人/村(社区)保洁员2人/村(社区)治安联防员3人/村(社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各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范围、职责、要求实施

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任务

保障岩峰镇整体安全、民生和谐、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

岩峰镇整体安全、民生和谐、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

27万元

27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印刷费

20万元

2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劳务费

57万元

57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维修维护费

36万元

36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效益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140万元。

成本控制不突破140万元。。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加社会效益达千万。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加社会效益达千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机关满意度

≧96%

≧96%

         (三)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岩峰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党建、住读扶贫、安全生产、便民中心、村服务群众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渠县岩峰镇部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岩峰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5万元,比2017年减少43.27万元,下降26.27%。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减少及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岩峰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岩峰镇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用于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岩峰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岩峰镇下属二级单位 6个,其中行政单位 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 个。

        (二)机构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制社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8年12月,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数87个,实有在职人员8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岩峰镇本年收入合计1650.4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岩峰镇本年支出合计1636.4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2018年,在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岩峰镇政府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优抚等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岩峰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岩峰镇总体自评良好。

        (二)存在问题。

        岩峰镇作为渠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工作量大,在职职工虽然人员较多,但年龄普遍偏大,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存在滞后情况。

        (三)改进建议。

        随着在职人员的不断退休,希望上级增加些年青人才,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2

        渠县岩峰镇部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岩峰镇年初预算乡镇党建经费3万元、住读扶贫经费19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万元、便民中心经费6万元、村服务群众经费109万元,县财政局已批复。

        1.“乡镇党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岩峰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2.“住读、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岩峰镇住读、扶贫攻坚有效开展。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安全生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岩峰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4.“便民中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年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5.“村(社区)服务群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0万元,执行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乡镇党建经费3万元、住读扶贫经费19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万元、便民中心经费6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经费1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乡镇党建经费3万元、住读扶贫经费19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万元、便民中心经费6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经费109万元。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的实际投资完成额乡镇党建经费3万元、住读扶贫经费19万元、城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万元、便民中心经费6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经费109万元,完成率为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审核人:黎毅,上传人:李清阳)

    

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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