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以来,宝城镇党委、宝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全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
一是走访入户,收集问题。自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以来,宝城镇高度重视,召开9次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力量、分成9个收集问题小组深入全镇9个村(社区),广泛收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情。经过集中走访,收集问题480余个,形成各类台账6个,为准确收集“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提供了真实依据。
二是广泛宣传,知晓问题。县“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公布以来,宝城镇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悬挂标语横幅、流动车“大喇叭”、下村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目前,悬挂警示标语横幅20余幅,出动流动车“大喇叭”宣传15次,下村入户宣传50余人次,干部群众参与300余人次,通过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营造出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的强大舆论氛围,确保群众知晓问题、关注问题、监督问题。
三是集中力量,解决问题。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宝城镇召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征求对策建议座谈会,集思广益、研究对策,为顺利解决问题征集“头脑风暴”。近日,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镇分管交通领导带领交管办迅速出击、对场镇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采取强制措施,批评教育45人,对规范场镇交通、解决交通拥堵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作者:张兴欣;上传人:杨静;审核人: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