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2022年“宕渠旅游名牌”申报评选
工作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27号)和《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天府旅游名牌”建设实施方案》(渠委办函〔2021〕50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旅游名牌建设,打造文旅精品,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提升文旅产品质量,做响“阙里賨都 f 忘忧渠县”文旅品牌,助力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宕渠旅游名牌”申报评选工作,特制定本申报评选工作方案。
一、申报条件
(一)宕渠旅游名镇
1.资源禀赋突出。文旅资源类型多样,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代表性。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多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有效满足。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保护有力,传承实践富有活力,当地民众参与度高、认同感强,民俗节庆活动具有较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2.科学编制规划。编制有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或在其它规划中有体现文化旅游发展的专篇专章,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国土空间、交通、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规划有机衔接。规划区内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情况。
3.基础配套完善。交通便捷,进出主干道通达畅通,内部游览路线设计合理,标识标牌规范清晰;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提供有信息咨询、导览解说、旅游投诉、应急救援等服务功能,休闲游憩、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设施齐全。
4.监管落实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制度机制完善,实施效果好。近3年内,依法依规开展各类建设活动,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重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较大及以上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破坏文化和旅游资源重大责任事件。
5.综合效益明显。上年度旅游总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接待游客30万人次(含)以上(发生不可抗拒力情况不做要求),带动当地居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
(二)宕渠旅游名村
1.文旅资源特色突出。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资源组合关系良好,观赏游憩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融合度高,能够体现地域特色、民族风情和自然风貌,乡村旅游开发主题明确,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2.文化传承发展较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妥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备。有文化展示体验空间,能够提供村史展示、文化展览、互动项目等丰富的文化展示体验内容。能够保持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到乡村建筑、景观设计。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村民精神风貌较好。
3.旅游业态质量较高。已开发出观光度假、农事体验、民俗文化、休闲游憩、乡村民宿、研学旅行、节庆活动等类型多样、具有独特风格的成熟旅游产品。旅游产品开发与乡村特色文化资源结合紧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有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较强的项目。能够深入挖掘乡村文化的价值内涵和符号元素,开发出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适应现代生活需求且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
4.住宿服务特色规范。能够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住宿,注重创意设计,凸显地域、民族文化特色。住宿环境整洁舒适、设施设备完善、服务接待规范,能够满足游客需求。
5.基础配套功能齐全。外部交通通达,通村主干道便捷通畅,交通标志、路灯、停车场等设备设施完备,内部游览线路设计合理,标识标牌规范清晰。人居环境良好,村容村貌整洁,有必要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旅游投诉、宣传展示、公共休息、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村内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够满足需求,环境干净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有序,经营场所服务规范。
6.监管制度实施有效。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制度措施完善,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实施效果良好。近3年内,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重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较大及以上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破坏文化和旅游资源重大责任事件。
7.管理规范效益良好。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整合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力量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性较高,利益联结机制科学合理,带动村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上年度接待游客10万人次(含)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
8.品牌突出影响力大。注重品牌培育,能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打造文旅品牌,提升乡村形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宕渠旅游名宿
1.地理位置优越,资源整合度高。交通便利,产品资源整合度高,具有较强的休闲度假特性,有利于消费者充分感受和体验渠县自然社会、风土民俗、人文历史、生产生活方式等地域文化,形成对渠县旅游形象的美好记忆。
2.营业证照齐全,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民宿经营用房符合本区域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建筑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各类安全管理、住宿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安装配备住宿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防盗、视频监控等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开业以来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责任生产事故。
3.文化氛围浓郁,主题特色鲜明。民宿主题定位准确清晰,具有浓厚的文化氛围,成为所在区域的旅游代表性符号和旅游目的地产品。民宿主人具有浓厚的文化关照情结和人文精神,建筑外观、内部装饰、服务行为、服务细节、体验活动、产品功能等整体协调统一、富有创意,集中反映特色主题,与所在地地域文化元素相得益彰。
4.服务品质优良,质量管控到位。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良好,清洁卫生、食品卫生等管控措施到位,符合安全卫生、方便舒适、时尚有效的基本要求,无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垃圾废水废物等处置纳入政府统一管网管理。民宿主人参与接待,服务人员热情专业,服务产品品质优良,体验活动富有创意,服务过程具有仪式化效果,有助于消费者感受良好的渠县人文风俗,满足新形势下消费者的消费特征和审美需求。开业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5.经济效益良好,引领作用显著。民宿经营对所在区域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等带动作用明显,邻里关系融洽,成为乡村振兴或地方文化保护、传承的示范窗口。市场美誉度和社会、行业综合评价度高,市场认知度高,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四)宕渠旅游名品
1.创意导向正确,地域特色鲜明。产品必须是具有上市销售资质的实物产品。地域特色鲜明、有较突出的历史传承和知名度、制作精美、工艺精湛、富含渠县文化和旅游元素、市场认可度高、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村民致富效果良好、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
2.适应市场新需求,销售领先。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占有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得到市场认可,在销售数量、销售额方面领先同类产品;在销售场景打造、销售渠道建设方面有较大优势。年销售量不得低于10000件或年销售额不得低于10万元。
3.产品生产标准化,质量过硬。产品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通过国家法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符合环保标准、生产标准和行业管理要求,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申报的产品近3年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负面影响。
4.品牌培育新成效,影响力大。注重品牌培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开展宣传推广,积极打造旅游名品,在市场上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五)宕渠旅游美食
1.地域特征明显。特点鲜明、口味突出,为渠县本地品牌或知名品种,食材本地化。
2.文化内涵深厚。采用独特烹饪技法,在渠县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体现渠县饮食特色和文化内涵。
3.安全绿色环保。食材健康,注重营养,有规范的质量标准,严禁使用野生动物。
4.品牌知名度高。品质稳定,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5.大众认可满意。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常见原料为主,易于推广、丰俭由人。
6.市场效益突出。市场销量较大,对渠县消费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适合农商旅文融合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宕渠旅游名镇
1.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建制镇(乡、街道)可进行申报,以其规范名称申报(例:渠县**镇)。
2.申报程序。行政建制镇(乡、街道)作为申报主体,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文体旅游局审查。
3.申报材料。应包括《宕渠旅游名镇申报表》《宕渠旅游名镇申报方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二)宕渠旅游名村
1.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建制村(社区)可进行申报,以其规范名称申报(例:渠县**镇**村<社区>)。
2.申报程序。行政建制村(社区)作为申报主体,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文体旅游局审查。
3.申报材料。应包括《宕渠旅游名村申报表》《宕渠旅游名村申报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三)宕渠旅游名宿
1.申报对象。在渠县境内,取得经营资质的,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旅游民宿。
2.申报程序。符合参评条件的旅游民宿企业(业主)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文体旅游局审查。
3.申报材料。应包括《宕渠旅游名宿申报表》,及以下佐证资料:
(1)宕渠旅游名宿申报表一式2份;
(2)符合渠县人民政府要求的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各1份;
(3)县级有关部门出具的经营用房符合本区域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以及开业以来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佐证材料1份;
(4)税务、表彰、参与活动等证明材料各1份;
(5)申报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构思、文化内涵、经营理念、主要特色、营销宣传、经营效益、市场口碑等相关佐证材料等内容)1份;
(6)展现基本功能与服务产品的彩色照片5张,210x140mm;展示文化主题和装修风格的彩色照片5张:550x380mm。
(四)宕渠旅游名品
1.申报对象。目前正在市场上销售,具有四川文化旅游元素和内涵、适应市场需求、体现现代生活美学且深受游客喜爱的名优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分为文博文创产品、非遗手工旅游产品、乡村旅游产品、红色旅游衍生品、民族特色衍生品、影视艺术衍生品、景区酒店衍生品、文化创意旅游纪念品8类,不包括手工定制类、孤品类艺术作品以及现场制作类食品。
2.申报程序。符合参评条件的旅游产品企业(业主)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文体旅游局审查。
3.申报材料。应包括《宕渠旅游名品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五)宕渠旅游美食
1.申报对象。在渠县范围内餐饮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相关组织或个人制作和销售的,能够体现渠县文化特色的特色菜品、特色小吃、特色饮品等均可进行申报。
2.申报程序。符合参评条件的餐饮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相关组织或个人制作和销售的企业(业主)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文体旅游局审查。
3.申报材料。应包括《宕渠旅游美食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3—5 张,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5M)。
三、评选方式
“宕渠旅游名牌”评选工作,由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共同评选,依据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宕渠旅游名镇”由县文体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原则上评选2个;“宕渠旅游名村(社区)”由县文体旅游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原则上评选5个;“宕渠旅游名宿”由县文体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原则上评选2个;“宕渠旅游名品”和“宕渠旅游美食”由县文体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原则上各评选10个。
1.申报。符合评选标准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文旅企业及市场主体提出申报,提交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县文体旅游局负责初审各项申报材料,再汇同县级相关部门共同审核评选,形成审核评选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
3.命名。县政府发布命名。
四、激励政策
(一)对评为“宕渠旅游名镇”“宕渠旅游名村”“宕渠旅游名宿”“宕渠旅游名品”“宕渠旅游美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业主),县政府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0.2万元、0.2万元。
(二)对获得“宕渠旅游名牌”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及个人,支持推荐参加市及以上组织开展的各类赛事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天府旅游名牌”申报。
(三)将系列“宕渠旅游名牌”纳入全县旅游宣传营销重要内容和全县文化旅游交流计划,优先宣传推广。
五、其他事项
(一)时间进度。请各申报对象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包含盖章的PDF版和电子文档)。
(二)报送要求。按照申报要求和评分细则,规范填写申报表、申报方案和提供相关作证材料(图文并茂),并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件:1.宕渠旅游名镇申报表
2.宕渠旅游名镇评分细则
3.宕渠旅游名村申报表
4.宕渠旅游名村评分细则
5.宕渠旅游名宿申报表
6.宕渠旅游名宿评分细则
7.宕渠旅游名品申报表
8.宕渠旅游名品评分细则
9.宕渠旅游美食申报表
附件1
宕渠旅游名镇申报表
申报单位:渠县 (乡镇、街道)(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宕渠旅游名镇(街道、乡)申报表
申报镇(街道、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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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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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镇(街道、乡)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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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色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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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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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的品牌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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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渠县旅游名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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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接待旅游人次(万人次) |
| 上年度旅游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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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总人数(人) |
| 旅游从业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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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住宿床位数量(张) |
| 停车位数量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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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宕渠旅游名镇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评选得分 |
1 | 资源禀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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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源丰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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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旅资源类型多样,组合性好,特色突出,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代表性。 评分:镇内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非遗、文物等类型文化资源以及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等类型旅游资源的禀赋条件和展示情况良好。拥有每一种文旅资源类型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特色文旅资源的图片和文字材料,说明每一类型资源的游憩观赏价值或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 2.提供每种文旅类型资源打造成旅游产品的佐证材料,展示在观光、度假、康养、研学等方面的主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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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化艺术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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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多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有效满足。 评分: 1.近3年内承办县级及以上的文化艺术活动的,每次分别得1分、0.5分、0.2分、0.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2分。 2.近3年内组织特色文化艺术活动的,每次得0.2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承办活动的文件资料; 2.提供活动相关图文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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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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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保护有力,传承实践富有活力,当地民众参与度高、认同感强,民俗节庆活动具有较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体验性和参与性强。 评分: 1.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体验基地等,且活态展示时间全年达6个月以上。拥有县级及以上的每项分别得0.05分、0.1分、0.5分、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2.传统民俗、民族节庆在当地有特色庆祝方式或活动,每项得0.2分;拥有地方特色节庆活动,每项得0.2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3.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且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体验基地和产业基地相关资料(含人物介绍、基地授牌、产品展示、游客体验、传承研习等); 2.提供当地特色节庆或庆祝活动相关图文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3.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面积相关佐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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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品牌影响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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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和旅游资源品味高,特色突出,影响力大,具有一定的标杆性,且保护良好。 评分: 1.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的,每项得1分。 2.拥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的,每项得0.5分。 3.拥有省、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体验基地、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自然遗产、工业遗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天府旅游名村等品牌的,每项得0.2分。 若某项获得多种级别品牌的,取其中最高分,不重复计分。累计最高得5分。 评分指导点: 1.由国家、省级权威部门认定(或评定)的国家级、省级人文资源获评佐证材料(权威部门须是常设性机构); 2.国家级和省级主流媒体,各种新媒体对相应品牌的相关宣传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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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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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规划编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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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有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或其他规划中有文化、旅游发展专篇专章,且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国土空间、交通、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林业草原等规划有机衔接。 评分: 1.编制有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此项得1分。 2.其他通过审批的规划中有文化、旅游发展专篇专章的,此项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本镇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文本; 2.提供经审批后的相关部门规划文本; 3.提供本镇与镇域内外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叠关系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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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规划实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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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镇旅游发展严格按照规划科学实施,合法合规用地。 评分: 1.旅游发展规划执行率达到70%以上(含)的得2分,70%(不含)—60%(含)的得1分,60%(不含)—50%(含)的得0.5分。 2.旅游发展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农田)问题的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规划的实施步骤图和实施计划表; 2.现场踏勘规划图纸与实施情况; 3.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用地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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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业发展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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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产业特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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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旅特色产业主题鲜明,文化旅游业态丰富、布局合理,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旅游要素齐全,游客认可度较高。 评分:与地域文化资源等融合,体现本镇的主题特色,比如山岳文化型、商贸文化型、工业遗址文化型、军事文化型、农耕文化型、水文化型、地域民族文化型(巴文化、蜀文化、藏文化、羌文化、彝族文化等)、红色文化型以及宗教文化型等。编制文旅特色产业报告和招商报告的得2分。报告实施率达90%及以上得2分,实施率每递减10%扣0.5分,直至扣完。 评分指导点: 1.提供本镇产业发展报告、工作推进计划、产业招商项目等相关材料; 2.产业发展招商项目落地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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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产业融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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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文化旅游与体育、健康、科技、研学、低空、农业、水利、中医药、工业、商业、生态等产业融合,文旅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产品。积极推动文创产业发展,打造文创企业、创客基地、产业园区(基地)、技术孵化基地。 评分: 1.镇域内拥有传习基地、体验基地、科普基地、创客基地、中医药旅游基地、康养基地、研学基地、影视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等。拥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每个分别得1分、0.5分、0.3分。此项累计最高得3分。 2.拥有国家级文化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国家级传统工艺工作站等,每个得1分;省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园区、省级文化传承体验基地、省级文化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每个得0.5分;市级的,每个得0.2分;县级的,每个得0.1分;若同一园区或工作站获得多项荣誉的,取最高等级,不重复计分,此项累计最高得3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成功打造国家级、省级基地的认定文件; 2.提供成功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或旅游产业园区或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省级文化传承体验基地、工艺工作站、就业工坊等认定文件; 3.现场查看各类基地、文化或旅游产业园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就业工坊等建设情况,并查阅规划、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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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社区融合发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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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文化旅游发展与社区联动,能充分利用非遗传承传习场所、民间艺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馆)开展文化体验旅游。 评分: 1.积极打造镇域内的宜居社区、人文社区、和谐社区、健康社区、智慧社区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群众文化艺术基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州)级的每个分别得0.5分、0.2分、0.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2分。 2.镇域内建设有合唱团、艺术团、民乐团、书法社、摄影社、文学社等社区文娱活动团体。每个得0.2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群星奖等以及各类社区称号的认定文件; 2.现场查看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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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特色住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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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文化旅游业与服务业融合,镇域内有高中低档不同价位、不同类型的特色住宿设施,包括特色度假酒店、汽车旅馆、帐篷营地、自驾车营地、家庭型旅馆、旅游民宿(含森林人家、乡村酒店等)等类型。 评分:拥有国际品牌或国际水准的度假酒店(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金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金树叶级绿色饭店、甲级旅游民宿(五星级旅游民宿)、天府旅游名宿的每个得0.5分,其余类型每个得0.2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分。 评分指导点: 1.星级饭店:提供旅游饭店星评委正式颁布的文件、证书、牌匾等资料; 2.等级民宿及其他住宿新业态:省级(含)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证书,或国内外主流OTA平台游客评价均在4.5分以上(线上佐证材料); 3.现场查看住宿设施特色度和多样性及企业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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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特色美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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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文化旅游业与服务业融合,镇内有可接待旅游者的特色餐馆,且有地方风味的特色食品,或具有传统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美食。 评分:拥有县级及以上的行业主管部门或餐饮协会颁奖餐饮品牌的,每个分别得1分、0.5分、0.2分;拥有天府旅游美食的每个得0.5分;拥有传统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美食的,每个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镇内特色餐馆名录、地址、特色、代表食品、荣获的品牌(如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等)、联系电话等统计表; 2.现场查看特色餐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眼健康证明等证件是否齐全、文化主题是否突出、服务环境与质量是否优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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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特色旅游商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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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域内有生产或经营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含旅游纪念品、传统工艺产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特色农副产品等)的研发基地或产业园、企业、工坊,且商品种类丰富、包装精美,销售服务周到。 评分:获得国际性奖项的每个得1分、获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质量奖、中国商标金奖或驰名商标、全国旅游商品大赛二等奖以上等全国性奖项)的每个得0.5分、获省级奖项或天府旅游名品的每个得0.2分。同一旅游商品若获多种奖项的取其中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特色旅游商品名录、生产单位、类别、获奖情况; 2.提供特色商品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生产的特色商品及类别、联系电话等统计表; 3.提供研发基地或产业园、生产企业是否合法合规(安全、环保等证照是否齐全),食品厂家卫生生产条件是否达标,食品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员工健康证等相关材料哦是否齐全,结合现场抽查评审; 4.提供获得国际性奖项(由国际性相关行业协会颁发)、全国性、省级奖项(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商品行业协会颁发)等佐证材料; 5.提供具有独创性的旅游商品IP\VI\CI\SI等品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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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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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旅游交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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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便捷,可进入性强,内部服务设施完善。 评分: 1.进出本镇的主干道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的,得2分;达到三级的,得1分。 2.有通往本镇的班线客车或公交车的,得1分。 3.标识标牌规范清晰、富有文化内涵的,得0.5分; 4.停车场面积适宜、位置合理的,得0.5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班线客车开通批复文件或运营客车图片; 2.提供通往本镇各条公路名称及等级汇总表; 3.提供道路沿线重要节点的旅游标识牌及文化内涵说明; 4.现场查看道路两侧的护坡、沟渠治理等有无安全隐患; 5.现场检查生态停车场的数量和环境,以及保障游客通达和集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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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特色游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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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域内提供多种特色游道和交通工具,交通秩序良好。规范设置标识系统,有效引导游客出行并增加体验性愉悦性。 评分: 1.旅游休闲道指依托山地森林、滨水地区、文化遗产分布地、绿化隔离带、特色田园风光地区等建设的登山步道、滨水步道、人文步道、森林步道、田园阡陌道等类型,以游憩、健身为主,沿线配套有观景台、厕所、休憩座椅、标识牌等服务设施,且富有地方文化特色。镇域内拥有一种类型旅游休闲道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5分。禁止将游道城市化、水泥化、城市园林化,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2.提供多种交通工具(如观光车、自行车等),方便游客游览。拥有一种交通工具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5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旅游休闲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 2.现场查看旅游休闲道的建设维护和实施效果; 3.提供多种交通工具和游客体验参与的图片(观光车、自行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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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效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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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舞台、戏台、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场地,服务质量好。参加并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打造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文旅志愿服务。打造公共文化新型空间。 评分: 1.拥有舞台或戏台等演出场地的得1分; 2.通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的得0.5分; 3.年度开展“大家唱”、乡村村晚、广场舞和传统节日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次的得0.5分。打造地方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1个及以上的得0.5分; 4.打造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分别得0.5分、0.2分; 5.文旅志愿服务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年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5次的得0.5分。 6.建设公共文化新型空间,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成效明显的得0.5分。 评分指导点: 1.现场查看文化场馆场地、公共文化新型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完善、是否满足群众要求; 2.提供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定级证明材料; 3.提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旅志愿服务活动图片或视频影像资料等材料;提供品牌活动的证明材料; 4.提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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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游客咨询服务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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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有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环境干净整洁,配套设施完善,安全设施齐全,建筑风格新颖独特,富有地方文化特色,旅游导览系统设计特色化并符合国家标准。 评分: 建设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并具有停车休息、厕所、旅游咨询、商品售卖、餐饮服务、医疗救助等功能,建设位置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此项得2分。以上功能设施每发现1处缺失或不达标的扣0.5分,直至扣完。 评分指导点: 1.现场查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位置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完善、是否满足游客要求; 2.现场查看咨询服务点分布、数量及服务功能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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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导视系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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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内导览图、指示牌、标识牌、解说牌等配套设施完善,为旅客方便提供导览、导视、解说、咨询等服务。 评分: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入口设县域全景图和景区全景图,重要道路节点设置导览图和指示牌,景区景点设置解说牌,危险地点设置警示牌,需保护地段设置温馨提示牌。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内容、位置与范围参照GB10001标准。国家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的扣0.2分,不符合规范的扣0.1分,直至扣完。 评分指导点: 1.提供镇域内导视系统规划设计方案以及导视系统分布图; 2.现场查看全景图是否正确标示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目前所在位置等,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 3.依据相关标准,现场查看县域全景图及景区导览图中外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及位置的合理性; 4.依据相关标准,现场检查交通指示牌、导览图、旅游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的准确性、规范性及位置的合理性; 5.现场查看导视系统制作的环保性和工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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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旅游厕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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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实施“厕所革命”,实现镇域内厕所的景观化、环保化、舒适化。 评分: 1.数量与分布。旅游活动场所须有为旅游者提供充足服务的公共厕所(含移动式),旅游公路沿线车程30分钟内须设置有旅游厕所,景区内步行30分钟内须设置有旅游厕所,位置合理,游客利用网络可方便快捷地查询附近厕所准确位置,此项得1分。 2.厕所等级与规范。镇内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广场和重要景区的厕所达到AAA级旅游厕所标准,其余厕所达到环保整洁卫生无异味,此项得1分。 3.建筑风貌特色融入本镇地域特色,但禁止奢华浪费,内部装饰禁用木头、青砖等容易吸味的材料,此项得1分。 4.镇内公共场所厕所全部对游客开放。发现一处不开放的扣0.2分,直至扣完。 评分指导点: 1.提供厕所位置布局图及数量,特别是游客集中场所和旅游公路沿线厕所位置布局情况; 2. AAA级旅游厕所按照标准检查执行,日常管理制度上墙、管理规范性及清洁值班记录等,厕所数量及男女厕位比例设置是否合理,第三卫生间是否设置,现场检查清洁卫生状况; 3.排污是否进入城乡管网,未进入城乡管网的,是否进行生物降解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图片; 4.现场查看是否设置无障碍厕位或家庭卫生间,检查无障碍通道、扶手、挂钩、马桶、洗手液、擦手纸、卫生纸、面镜、垃圾桶等; 5.现场查看厕所建筑风格是否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融入地方文化; 6.现场查看公共场所厕所是否对外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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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智慧旅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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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行智慧化建设,打造智慧文旅镇。 评分: 1.镇域内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等)的,须提供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在线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主要乡村旅游点须提供线上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旅游商品须提供线上交易、快递到家服务。此项1分,每发现1处功能不完善的扣0.2分,直至扣完。 2.镇域范围内的星级饭店、农家乐、旅游餐厅、旅游购物场所等经营场所能提供免费WIFI服务,公布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和紧急救援电话。游客集中场所实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且通信信号畅通。此项1分,每发现1处功能缺失或不达标的扣0.2分,直至扣完。 评分指导点: 1.现场检查智能导游、电子讲解服务情况; 2.景区旅游网有查询和预定服务项目,查询预定方便,反馈及时,安全可靠; 3.网上交易程序简易、顺畅、快捷、安全; 4.现场查验是否有针对自助旅游者的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 5.现场上网查验WIFI服务; 6.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和紧急救援电话公示情况,以及是否有专人24小时值守(如上墙或在显著位置设立水牌),结合电话抽查; 7.现场查验通信信号、视频监控服务、监控室是否24小时有专人值守、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值班记录是否规范、应急预案及救援措施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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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合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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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市场监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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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配备有专兼职人员,监管制度有效实施,市场秩序良好。 评分: 1.市场监管制度完善,实施效果好。执法人员使用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制发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综合执法标准,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监管制度健全的得0.5分,配备有专(兼)职人员的得0.5分,监管工作流程清晰的得0.5分。以上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直至扣完。 2.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损害游客权益事件,此项得2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影响的损害游客权益事件扣0.5分,直至扣完。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的,此项得1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2分,直至扣完。 4.游客投诉处理率达到100%的,此项得0.5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市场监管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 2.各类监管制度文件汇编、制度上墙,巡查及整改记录; 3.公安、市场监管、民族宗教等行业部门出具的无重大游客纠纷群发事件证明; 4.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登记、检验相关材料; 5.提供游客投诉的处理意见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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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安全监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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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机制完善,配备有专兼职人员,监管制度有效实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安全事故。 评分: 1.建立有文化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此项0.5分,以上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直至扣完。 2.镇域内游客集散场所设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套完善(含医疗救护、消防设施等),建立防范制度并成文置于单位明显位置,有工作方案、检查记录及业务培训等。此项0.5分,以上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直至扣完。 3.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近3年内未发生文物资源和文物安全破坏责任事件的,此项得1分。 4.近3年内未发生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此项得1分。 5.镇域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的,此项得1分。 6.镇域内加强对民族团结的宣传,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民族纠纷的,此项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提供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 2.各类监管制度文件汇编、制度上墙,巡查及整改记录; 3.公安、市场监管、文物、旅游、民族宗教、应急等行业部门出具的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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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人才培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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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人才培养,有效推进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评分: 1.开展文化旅游人才调查摸底,制定文化旅游人才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有一支与旅游业发展相匹配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包括管理部门人才、企业团体人才、社区人才等,此项得1分。 2.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辖区内主要旅游经营单位与境内外组织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品牌旅游企业等单位形成人才发展合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每与1家县级及以上单位合作得0.1分、0.2分、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3.镇域内文化旅游人才(指各类高校毕业的人员)在文化和旅游管理人员队伍中占比15%(含)以上的得1分,占比10%(含)—15%的得0.5分;5%(含)—10%的得0.1分。 4.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及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近两年内培训率在50%(含)以上得0.5分,每增加10%,加0.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5.与高校、企业、科研单位合作,建有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属于县级及以上的每个分别得0.1分、0.2分、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本级文化旅游人才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有关文件以及近两年工作总结; 2.合作协议正式文件、挂牌图片,实训方案、实训人员、实训次数证明材料(指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及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到高校、科研单位等单位学习或高校、科研单位安排人员到文化旅游企业实习等的实训方案、名单以及实训次数); 3.县级人社部门提供的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名单,应包括单位名称、姓名、学历、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需提供总体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总数的1/5以上; 4.近两年来举办或参加各类培训记录。 5.查看与高校、企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实际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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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形象推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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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制定有宣传营销计划或方案,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不断提升镇的知名度、美誉度。 评分: 1.形象推广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个文化旅游咨询服务网站、 一套IP、一张旅游地图、一套故事集、一套宣传画册、一套媒体营销方案并实施、一套网红植入、一系列活动策划、一个微信公众号、一个微博账号、一部微视频宣传片等。拥有1个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分; 2.宣传推广有机植入全县统一的“阙里賨都忘忧渠县”logo得1分。 评分指导点: 1.网站需提供域名和注册文件,内容完善,更新及时,具有电子商务功能; 2.提供形象营销的方案和实施计划; 3.提供影像图文资料的正式出版成果; 4.提供营销活动策划方案及其实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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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综合效益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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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旅游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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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内文化旅游产品市场吸引力、竞争力较强,旅游收入和游客接待量较高,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评分: 上年度旅游总收入达到3000万元(含)得1分,每增加3000万元加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 评分指导点: 根据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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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旅游人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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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游客接待量达到30万人次(含)得1分,每增加30万人次加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 评分指导点: 根据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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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社会效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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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带动群众就业创业,发挥社会效益良好。 评分: 1.镇内居民能通过自主创业、资产入股、企业就业等各种方式,有效参与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镇内居民从业人员比例超过15%(含)得0.5分,每增加10%加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2分。 2.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获得景区带村、能人带富、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扶贫示范村等称号的,县级及以上的每个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3分。 评分指导点: 1.根据县级人社部门提供相关人员从业信息,现场核实; 2.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的,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印发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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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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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乡镇对照评分细则中考评项,依次逐项进行情况说明,在情况说明中,应提供相应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情况说明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精炼、表述准确。
附件3
宕渠旅游名村申报表
申报村(社区)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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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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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自然和 文化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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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旅游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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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发运营 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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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资运营商名称 | 主要投资运营商所有制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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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的品牌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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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接待旅游人次 (万人次) |
| 上年度全村旅游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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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户籍人口(人) |
| 旅游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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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从业人员 人均年收入(元) |
| 村民人均从旅游业中获得年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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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住宿床位数量(张) |
| 停车位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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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宕渠旅游名村评分细则
序号 | 评选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选得分 |
1 | 资源禀赋 | 8 | 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旅游开发主题明确、特色突出。 评分指导: 1.按照村内拥有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非遗、文物等类型文化资源以及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等类型旅游资源评分。拥有每一种文旅资源类型得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2.乡村旅游开发主题定位准确,特色突出。按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评分,分别得4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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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乡村文化传承保护与转化发展 | 8 | 乡村文化传承保护、转化发展较好,提供有文化展示体验内容,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评分指导: 1.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体验基地等,且活态展示时间全年达6个月以上。拥有县级及以上的每项分别得0.1分、0.2分、0.5分、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3分; 2.提供村史展示或文化展览或互动项目等文化展示体验内容得2分; 3.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每开展一项活动得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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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建设 | 20 | 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开发出类型多样、具有独特风格的成熟旅游产品和文创产品或旅游商品。 评分指导: 1.开发有观光度假、农事体验、民俗文化、休闲游憩、乡村民宿、研学旅行、节庆活动等不同业态类型的旅游产品,每一种得2分,累计不超过8分; 2.打造有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项目,每一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 3.开发有当地风味的特色美食,每一种得0.5分。打造餐饮服务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店)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 4.开发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文创产品或旅游商品,每一种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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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宿业态 | 8 | 能够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住宿,住宿产品经营规范、服务优质、环境良好,满足游客需求。 评分指导: 1.拥有国际品牌或国际水准的度假酒店(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金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金树叶级绿色饭店、甲级旅游民宿(五星级旅游民宿)每个得0.5分,其余类型每个得0.2分,累计不超过4分。 2.住宿产品具备一定规模,提供床位总数100张(含)以上的得1分,每增加100张加1分,累计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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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 20 | 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接待条件良好,满足游客需求。 评分指导: 1.通村干道达到二级及以上、三级、四级公路标准的,分别得3分、2分、1分。 2.开通有旅游客车或其它公共交通车辆的得2分; 3.村内游览路线设计合理,建设有游步道、绿道等,提供有自行车、观光车等游览交通工具的得2分; 4.村内停车车位数50个(含)以上的得0.5分,每增加100个加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5.人居环境良好,村容村貌整洁,垃圾、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齐全且运行良好的得3分; 6.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旅游投诉、宣传展示、公共休息、便民服务等游客服务功能齐全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功能扣1分,直至扣为0分; 7.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且面积达到50平方以上的,每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2分; 8.建有旅游厕所且环境干净卫生的,每个得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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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综合管理 | 12 | 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文旅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以及文化文物保护管理等制度机制健全,实施效果良好。加强文旅人才培训,从业人员素质较高。 评分指导: 1.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文旅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以及文化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健全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为0分; 2.配备有专兼职人员从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文旅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以及文化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为0分; 3.近3年内,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文化文物保护等方面,未发生责任事件(事故)的得3分。 4.加强文旅人才培训,上年度培训率达70%(含)以上的得1分,培训率每增加10%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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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综合效益 | 14 | 运营管理规范,文旅产业综合效益良好,带动村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 评分指导: 1.上年度接待游客人次达到10万(含)得1分,每增加10万人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2.上年度实现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3.村内居民能通过自主创业、资产入股、企业就业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本地村民从业人数占本村户籍人口总数比例达到15%(含)以上得1分,占比每增加10%加1分,累计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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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品牌培育 | 10 | 积极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注重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提升乡村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评分指导: 1.有旅游宣传展示网站(网页)得0.5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推广的得0.5分。宣传推广有机植入全县统一的“阙里賨都忘忧渠县”logo的得0.5分。有线上交易的住宿、商品、旅游服务等得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2.常态化组织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上年度每开展一项活动得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3.成功创建有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或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单位)或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国家级文化旅游品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省级文化旅游品牌,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或市(州)级文化旅游品牌的,每个分别得2分、1分、0.5分。累计不超过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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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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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宕渠旅游名宿申报表
(一式两份)
第一部分 民宿总体情况
1.民宿名称:
2.民宿地址:
3.法人代表姓名
4.主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话: ,
邮箱: ;填报人姓名: ,电话 。
5.电话号码(含区号): ,微信公众号或网址(域名): 。
6.房屋性质: □自有 □租赁 □兼有
7.所有者(股东)(1) ,(2) ,(3) ,(4) 。
8. 开业日期 ,营业执照 (有/无),特种行业许可证 (有/无),卫生许可证 (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无),排污许可证 (有/无),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有/无)。
9.正式营业前投资总额 (万元)。
其它投资情况 。
10.建筑情况: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客房总体面积 平方米,建筑结构 栋,
楼层数 ,庭院面积 平方米。
11.管理情况:□自主管理 □委托管理:管理公司名称 。
12.经营情况
上年营业总收入 (万元);平均出租率 ;平均房价 (元);其中客房收入 (万元);餐饮收入 (万元);
其他收入 (万元);水电气费用 (万元);总利润 (万元)。
主要营销渠道 。
第二部分 民宿装修设计与设施设备
一、客房情况
可供出租客房总数 ;床位总数 ;
项 目 | 标准间 | 普通套房(两开间) | 其他房型 | |||
双床房 | 大床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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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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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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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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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面积(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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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餐饮设施
项 目 | 座位数(个) | 面积(㎡) | 厨房面积(㎡) |
餐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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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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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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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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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设施及休闲娱乐设施
民宿公共卫生间 处,停车场停车位总数 个,
距离民宿最近的医院(诊所、药店)有 公里。
其他休闲娱乐设施 。
四、其他设施设备情况
(一)给水
1.生活用水供水方式
市政集中式供水☐ 农村集中式供水☐ 直接水源地取水☐
其它方式给水: :
2.热水设备:电热水器☐ 太阳能热水器☐ 燃气热水器☐ 空气能热水器☐
其他: 。
(二)采暖
采暖区域:无☐ 全区域☐ 客房☐ 前台☐ 餐厅☐ 其他区域:
采暖设备:无☐ 地暖☐ 空调☐ 壁炉☐ 油汀☐ 小太阳☐
(三)洗涤
客用布草洗涤方式:自洗☐ 外洗☐(每间外洗价格)____________元;
自洗设备:家用洗衣机☐ 专用水洗机☐ 其他:________
(四)安全
消防设施配备:
灭火器☐ 消防栓☐ 喷淋☐ 烟感☐ 防毒面具☐ 逃生绳☐ 手电筒☐ 逃生指示灯☐
安防设施:
智能门锁☐ 视频监控☐ 防盗报警系统☐ 保险箱☐ 其他:________
视频监控区域 。 :
客房门锁采用方式:
感应卡式☐ 微信门锁☐ 机械锁☐ 安全链☐ 门窥镜☐
其他: :
食品、医疗安全设施:
器皿消毒柜☐ 紫光灯☐ 其他设施: 。
本单位承诺:
(1)全面填写申请报告的各项数据,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不存在评选标准中明确的及其它负面情形。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第二部分 民宿亮点特色说明表
文化主题与独特性 | (从民宿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文化主题与风格、外观建筑特色、内部装修风格、功能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管理运营等方面阐述,可张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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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产品舒适度 | (从民宿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运营服务、特色活动、人才培训等方面阐述,可张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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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和美誉度 | (从经营效益、品牌定位与内涵、品牌管理与输出、受宣传报道、表彰、行业荣誉等方面阐述,可张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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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和带动 | (从民宿对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主人风范和特质、上缴税收、带动农产品销售、培育人才、引进新技术新理念等方面进行阐述,可张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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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宕渠旅游名宿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项目 分值 | 自评得分 | 评选得分 |
一 | 地理位置优越,资源整合度高 | 民宿应地处四川省旅游重要区域,交通便利,产品资源整合度高,具有较强的休闲度假特性,有利于消费者充分感受和体验四川自然社会、风土民俗、人文历史、生产生活方式等地域文化,形成对四川旅游形象的美好记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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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理位置 | 民宿位于世界遗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或天府旅游名县内3分;位于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或民宿聚落群内2分;位于乡村旅游精品镇(寨)、3A级旅游景区或乡村、湖泊、森林、山地、草原等环境宜人区域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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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色活动 | 依据周边资源特色,组织住客体验当地自然、文化特色活动,每项得1分,最多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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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方便 | 交通可进入性良好,方便公共交通、自驾等形式抵达1分;周边交通节点位置设置民宿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标识醒目美观1分;有安全的停车场地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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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营业证照齐全,安全管理规范 | 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民宿经营用房符合本区域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建筑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各类安全管理、住宿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安装配备住宿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防盗、视频监控等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开业以来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责任生产事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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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质 | 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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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场所 | 民宿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经营用房符合本区域内的国土空间规划、民宿发展等有关规划,建筑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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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管理 | 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住宿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实行住客实名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住客个人信息2分;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醒目,防盗、视频监控等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到位2分;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防设施设备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分;建立火灾、食品安全、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2分;从业人员按照要求持健康证上岗,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及操作技能2分;水、电、气等设施设备,门窗及其他室内室外设施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检查与保养维修2分;厨房应有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置放2分;公共区域随时清扫,放置方便使用垃圾桶1分;室内外区域采取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1分。上述要求中某项内容不够完善健全则扣除1分,直至扣完16分为止。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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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文化氛围浓郁,主题特色鲜明 | 民宿主题定位准确清晰,具有浓厚的文化氛围,成为所在区域的旅游代表性符号和旅游目的地产品。民宿主人具有浓厚的文化关照情结和人文精神,建筑外观、内部装饰、服务行为、服务细节、体验活动、产品功能等整体协调统一、富有创意,集中反映特色主题,与所在地地域文化元素相得益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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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题 | 文化主题依据所在地人文资源、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提炼加工形成,与区域旅游形象塑造一致3分;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定位,但地域性不强2分;有文化元素使用,但缺乏清晰的提炼阐述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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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外观 | 建筑外观保留当地的传统元素,体现地域特色1分;建筑外观维护良好,整洁美观,具有视觉冲击力1分;建筑体量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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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间组织 | 空间分隔合理,流线清晰,功能区域配置适当,有利于产品提供和体验感受1分;室内外装修与用材应符合环保规定,达到GB 50222的要求1分。上述要求其中某一项存在不足则扣除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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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装修装饰 | 家具、设施设备、艺术品、绿色植物等符合整体空间风格要求,主题特色鲜明,营造出浓郁文化氛围3分;有文化元素使用,但主题特色一般2分;风格统一,但主题特色不突出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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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特色 | 服务方式有创新,展示和体现文化主题内涵,形成良好体验2分;周边有适合游客参与的非遗、民俗、农耕等体验活动2分;提供特色菜肴,风味独特,体现地方餐饮文化1分;销售本地农副产品1分;提供地方特色饮品、传统小吃、名牌食品等1分;依据地方资源和条件,有自行开发的特色商品、文创产品等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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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服务品质优良,质量管控到位 | 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良好,清洁卫生、食品卫生等管控措施到位,符合安全卫生、方便舒适、时尚有效的基本要求,无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垃圾废水废物等处置纳入政府统一管网管理。民宿主人参与接待,服务人员热情专业,服务产品品质优良,体验活动富有创意,服务过程具有仪式化效果,有助于消费者感受良好的四川人文风俗,满足新形势下消费者的消费特征和审美需求。开业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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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度建设 | 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2分;有完善的布草、餐具、杯具等物品消毒流程1分;有严格的清洁用品功能区分和管理规范1分;有自行编制的文化主题、周边旅游资源、风土名情的导游材料1分;有完善的员工技能培训制度与实施方案2分;有完善的民宿主题文化、周边旅游资源方面的培训制度1分。上述要求中某项内容不够完善健全则扣除0.5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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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舒适度 | 整体空间布局合理,照明效果好,温湿度适宜1分;有接待服务台,位置合理,提供相应服务1分;全部区域WIFI覆盖,通讯信号良好1分;客房内家具、家电配套齐全、摆放合理、体量适宜,整洁卫生1分;家居风格有特色文化元素装饰;客房墙面、地面工艺精良,装饰简洁、色调明快1分;客房有舒适的床垫和床上棉织品(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等)及毛巾,体感舒适,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游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拖鞋、杯具等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1分;客房有充足的照明,遮光和隔音效果好,各区域应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1分;所有客房配备单独卫生间,清洁卫生。配备洗漱台、梳妆镜和基本的用品,上下水设备完好,提供24小时冷热水1分;餐厅规模与民宿体量匹配,布局合理、采光、通风效果良好,整洁卫生1分;从业人员具有强烈的文化情结和人文精神,能清楚讲解与阐释民宿的文化主题内涵和所在区域文化典故1分;民宿主人具有良好服务意识,参与接待服务工作1分;员工热情好客,着装效果符合民宿特色,礼仪礼节得当,员工熟悉民宿各项产品,能用普通话服务,准确为宾客推荐房型和各项产品,熟悉当地旅游信息,沟通良好,服务有效1分。上述要求中某项内容不够完善健全扣除0.5分,直至扣完12分为止。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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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经济效益良好,引领作用显著 | 民宿经营对所在区域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等带动作用明显,邻里关系融洽,成为乡村振兴或地方文化保护、传承的示范窗口。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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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效益 | 年营业总营收50万元3分;年营业总营收在30万元(含)—50万元(不含)之间的2分;年营业总营收在15万元(含)—30万元(不含)之间的1分。平均开房率不低于65%3分,55%2分,50%1分。 *上述营业收入以该单位的纳税申报收入为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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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邻里关系 | 融入所在乡村(社区),主动加入旅游住宿(民宿)业行业协会,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2分;邻里关系融洽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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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示范引领 | 每年参与3 次及以上所在乡村(社区)公益事业活动1分;每年有三次以上促进所在乡村(社区)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1分;积极带动本地居民就业,吸纳本地员工人数占员工总人数40%以上1分;带动所在乡村(社区)特产销售,每年交易量不少于100 单2分;利用民宿运营平台,多渠道传承、传播地方优秀文化1分。上述要求中某项内容不够完善健全则扣除1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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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民宿市场美誉度和社会、行业综合评价度高 | 获得文化和旅游标准评定机构评定的高等级旅游民宿称谓或者对四川住宿业形象塑造作出积极贡献,开业以来市场认知度高,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是行业优质服务的标杆性企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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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业美誉度 | 因参与乡村振兴、文化传承、保护与推广行动以及高品质产品等受到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省部级及以上一次3分、市级一次2分,县级一次1分,2次以上另增加1分,本项最高分值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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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会美誉度 | 参与乡村振兴、文化传承、保护与推广行动以及高品质产品等原因在全国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等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3分;在全省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省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2分;在全省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省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1分;在市、县级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市、县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1分。本项最高分值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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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场美誉度 | 在各主流OTA平台网评平均分不低于4.8分2分,不低于4.5分1分;在旅游门户网站好评率不低于90%1分,85%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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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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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宕渠旅游名品申报表
(一式两份)
名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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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品类别 |
| 商品主要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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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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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美誉度 (受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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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美誉度 (典型交流发言 及媒体报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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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美誉度 (主流OTA平台网评平均分、旅游商品门户网站好评率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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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安全标准 认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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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销售量(件) |
| 年度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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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图片 |
附件8
宕渠旅游名品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选得分 |
一 | 地域特质突出度(15分) | 地域特色突出,富含典型的渠县文化信息符号,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当地材质特征,有利于引导消费者充分感受和体验渠县各地自然社会、风土民俗、人文历史、生产生活方式等要素,形成对四川旅游形象的美好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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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域特色(4分) | 产品具有鲜明的渠县和旅游目的地地域元素,视觉冲击力强,充分体现渠县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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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化主题(4分) | 具有明确的文化主题,能反映历史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休闲文化、生产文化、技艺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渠县主题文化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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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形象提炼(4分) | 文化主题依据所在地人文资源、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提炼加工形成,与区域旅游形象塑造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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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包装特色(3分) | 包装美观大方,设计精美,色彩搭配和谐、文字易于识别2分,图案显示天府地域特色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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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品牌度(20分) | 市场声誉好,在渠县及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符合本区域内的产业发展等有关规划,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负面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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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生产(4分) | 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负面舆情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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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业 美誉度 (6分) | 因参与乡村振兴、文化传承、保护与推广行动以及品牌建设等受到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省部级及以上一次4分、市级一次2分,本项最高分值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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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 美誉度 (6分) | 参与乡村振兴、文化传承、保护与推广行动以及品牌建设等原因在全国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等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3分;在全省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省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2分;在全省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省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1分;在市、县级文化旅游或乡村振兴工作各类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发言,或被市、县级媒体专题报道的,每次加1分。本项最高分值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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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场 美誉度 (4分) | 1. 在各主流OTA平台网评平均分不低于4.8分(含)得3分,不低于4.5分(含)得2分;2. 在旅游商品门户网站好评率不低于90%(含)的得1分。本项最高分值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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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实用度(15分) | 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与文化、生活相关的应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工艺品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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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计理念(5分) | 设计合理、美观、安全,达到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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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色环保(5分) | 取材天然材质或材质绿色环保,达到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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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用价值(5分) | 有实用价值或收藏价值,有与旅游、居家、休闲相关的实用性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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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创新度(10分) | 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外观、细部设计、服务行为、服务细节、体验活动、产品功能等整体协调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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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意水平(5分) | 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满足新形势下消费者的消费特征和审美需求,易被旅游者接受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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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水平(3分) | 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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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识产权(2分)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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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市场度(15分) | 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价格定位合理,市场认知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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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品销量(5分) | 年销售1万件以上得5分;8千件以上不满1万件得3分;5千件以上不满8千件得2分;3千件以上不满5千件得1分;不满3千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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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 销售额 (5分) | 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得5分;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得3分;4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得2分;1万元以上不满4万元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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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销售场景(5分) | 1.实体店铺:县域内及以上拥有5家(含)以上实体店铺得3分;拥有3-4家得2分;拥有1-2家得1分;没有实体销售渠道不得分。 2.电商:店铺粉丝超过5万的得2分,3-5万的得1分,低于3万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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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工艺度(10分) | 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符合相关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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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作工艺(5分) | 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体现地域传统工艺特色和文化匠心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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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作标准(5分) | 符合相关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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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示范性(15分) | 对所在区域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等带动作用明显,成为地方产业振兴或地方文化保护、传承的示范窗口,同时引领渠县特色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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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益事业(3分) | 每年参与3 次及以上所在地区公益事业活动的得3分;参与2次的得2分;参与1次的得1分,未参与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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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带动就业(9分) | 积极带动本地居民就业,吸纳本地员工人数占员工总人数40%以上的得9分,占30%-39%的得7分,占20%-29%的得5分,低于20%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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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传播文化(3分) | 利用产品运营平台,多渠道传承、传播地方优秀文化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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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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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加分项
1. 获得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加2分,总计不超过4分;
2. 获得国家级、省级商品类、设计类赛事奖项的产品加2分,总计不超过4分;
3. 对当地文化和旅游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产品,根据申请材料印证程度,酌情加1-2分,总计不超过2分。
附件9
宕渠旅游美食申报表
(一式两份)
美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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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 |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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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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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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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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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销售量(件) |
| 年度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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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