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渠县阳光操作推进招生秩序治理
来源:渠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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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日、714日,渠县城区学校初一招生现场录取工作先后实施。4930名城区学校小学毕业学生通过四川省招生平台参加了小升初录取。其中,1821名学生通过摇号录取到了民办学校,2339名学生通过摇号录取到了公办学校,770学生统筹录取到相应学校。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招生学校、毕业学校、家长代表参加了现场录取工作并对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今年以来,渠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招生秩序治理工作,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督查专班负责招生宣传指导、规范收费、舆情管控、安全维稳、信访接待、纪律监督等工作。招生“摇号”的关键环节,教育局、纪监委、招生学校、毕业学校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在现场对摇号过程全程监督,确保录取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二是强化招生管理全县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省教育厅建立的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全部通过省招生平台招生。按照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同步录取、统一管理工作要求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一入学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在划定的公办学校就读;初一入学,城区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多校划片志愿学校,或自愿选择两所多校划片公办学校志愿;乡镇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选择在就近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招生开始前,教育局及时对外发布招生信息、招生程序及办法,做到了招生公开透明。

  三是加强招生宣传。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县招生政策,通过毕业年级学生会、家长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招生范围、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