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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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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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2年渠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渠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渠县东城半岛宕渠西路3号;电话:0818-73228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渠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精神,市委五届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渠县第十四届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工作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权威解读涉农政策,及时发布三农动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8条。我局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配合县政府公开办工作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及时间等情况。公开2022年预算公开文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涉农补贴类信息。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工作动态75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示公告12条,办理县长信箱2件。全年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4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我局成立了由李夏冬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工作以办公室兼职为主,兼职人员1名。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灵活机动地公开信息,拓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政务信息,加强“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应急管理类信息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等内容公开,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二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内容,规范门户网站的运行,不定期的对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梳理审查,提高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建立网络信息保密、安全审查制度,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报送发布人员具体负责,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坚持对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9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二是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三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将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首问责任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各项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内容不断完善。拓展群众关切的“三农”政策法规、项目实施、产业规划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脱贫攻坚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县本级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

3.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做好载体建设工作,确保我单位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

4.创新政策解读的形式,争取以图片形式解读为常态,力争通过文字说明、图表图解、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充分详细地宣传解读,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更加便于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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