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渠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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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渠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渠县司法局联系(具体地址:渠县天星街道县社会治理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818-732248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渠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第五届第四次全会和县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动信息全面公开。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66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6条,政务新媒体780条,主要涉及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根治农民工欠薪、“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预决算公开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不断拓宽受理渠道,通过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渠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窗口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受理、登记、办理等闭环工作制度。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年度工作计划,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充实和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2022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将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持续加强渠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1个、渠县司法局新浪微博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发布管理,同时,增开“渠县司法局”抖音号1个,指派业务骨干做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运行、维护。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无修订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按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渠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人员力量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同志兼做,无专人负责;三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事项,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优化信息分类,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优化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审核机制,强化信息时效性,不断提升对外公开信息质效。三是严格把关对外公开审核关口,厘清信息公开清单,竭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向公众全面展示司法行政工作面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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