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文旅局
发布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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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渠府办〔2022112号)和相关制度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管理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2022年,局领导班子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的重要工作来抓,分工明确,层层落实,指定专人专题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做好网上公开信息工作,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稿件三审制度,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一系列办事制度,建立详细的行政审批制度,公开办事依据、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积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局机关干部职工自觉公开的意识,知晓了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四是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按照《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开展文化活动、体育工作、文物保护、非遗传承保护创新、旅游宣传、防疫工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文旅系统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等20余人走进局机关、文旅重点项目建设现场以及重点文化阵地,零距离参观体验,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创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达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系统(59 段电子政务外网)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02条,其中,“走进渠县”栏目公开信息21条、在“工作动态”栏目公开信息61条、在“预算/决算”栏目公开信息14条、在“公示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条、在“专项资金”栏目公开信息1条,按时办结回复“县长信箱”4条,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法人和组织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管理规定,未发布相关涉密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对《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供了方便。渠县图书馆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工作,2022年该专区接受读者咨询16次,群众查阅10次,为市民群众提供了精准有效的政务公开服务,得到了反馈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构建文旅渠县新媒体宣传营销矩阵,通过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文旅工作动态、旅游景区景点基本情况、文旅活动等信息100余条,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个别股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偶尔出现用词不当和错别字现象。三是公开的内容、形式还欠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业务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严格质量把关。对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写作水平。同时加强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三是完善公开内容。深入工作一线,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基层的需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文体旅游活动、文体旅惠民工程、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旅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内工作,将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文体旅游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让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更加透明、公正、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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