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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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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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

  2023单位预算

  目

  第一部分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租赁和抵押等事务性工作,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相关工作;

  2、负责监督开展房屋白蚁预防、灭治工作;

  3、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指导全县物业服务工作,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活动及专项维修资金;

  5、承担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6、负责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并进行维护;

  7、负责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工作;

  8、指导街道办和社区协调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意识,服从服务全县大局。一是继续担当作为,协助处置好问题楼盘相关事宜,做好息访息诉工作。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帮扶任务强化帮扶责任,打好合力攻坚战。三是盯紧房产市场,掌握行情动态,加强数据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2、强化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业务工作。规范房产中介经营行为,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物业企业的从业管理,积极组织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和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加强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3、强化看齐意识,激励激发工作活力。把学习教育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政治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我们将牵头组织并促进物业协会成立和有序运行,发挥企业行业自治能力和综合协调处置能力,共同研讨解决提升物业报务难的共性问题,学习成渝地区物业服务先进经验,进一步健全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和多样化服务方式,让物业企业主导积极升规入统、主动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其前身为渠县房地产管理局,20213机构改革更名下属无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单位编制32,其中行政编(参公)6人,机关工勤26

  第二部分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85.86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驻村第一书记经费、人员调资增加预算及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585.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万元,占0.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86万元,占99.6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8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32万元,占78.4%;项目支出126.54万元,占2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85.86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驻村第一书记经费、人员调资增加预算及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5.54万元农林水支出4.24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32.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3.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驻村第一书记经费、人员调资增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2万元,占10.47%;卫生健康支出21.98万元,占3.76%;城乡社区支出465.54万元,占79.73%;农林水支出2.24万元,占0.38%;住房保障支出12.27万元,占5.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54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清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日常业务经费支出。

  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0.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时经济科目选择错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没有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园林清洁用车、街道树修剪用的工程车等车辆日常运行维护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583.8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93.13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4.1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26.5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以下科目说明为参考,科目说明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描述。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3059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乡村振兴第一书记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房产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