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渠县住建系统部门预算汇总
来源:渠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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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渠县住建系统

  部门预算汇总

 目

  第一部分住建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住建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住建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建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责任。综合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租赁和抵押等事务性工作,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相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指导全县物业服务工作,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活动及专项维修资金;

  负责城市公园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城区(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城区路灯的安装维修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指导、运行、维护等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征收与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征收与补偿、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提供周围用房等具体事宜

  (2023年重点工作

  围绕建设生态滨江公园城市目标,做实“两大产业”,聚焦新区拓展、城市更新、污水治理、行业监管、队伍建设五大方面提级增效,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锤炼作风过硬、敢为敢闯的住建队伍,全力推动创新之城、青年之城、人民之城建设。

  规范房产中介经营行为,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物业企业的从业管理,积极组织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和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加强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城区绿地管护情况。有序推进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的美化绿化管护、基础设施维护工作。

  督促加快推进渠城市政设施测绘工作,力争一季度完成所有测绘成果;根据测绘成果对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推进情况开展跟踪督促。

  二、部门单位构成

  住建部门所属单位7个,其中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1个,下属单位6个:渠县市政运行中心(渠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指导站);渠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第二部分

  住建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部门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住建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058.5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845.12万元增加21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年结转收入纳入了年初预算导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住建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3058.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0.89万元,占16.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7.7万元,占83.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305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46万元,占77.6%;项目支出685.12万元,占22.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58.5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年结转收入纳入了年初预算导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8.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55万元、农林水支出422.59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71.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67.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845.12万元减少277.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建部门所属单位一共有5名新增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997.67万元,占7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7万元,占11.06%;卫生健康支出128.8万元,占5.02%;农林水支出21.55万元,占0.83%;住房保障支出135.81万元,占5.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扶贫驻村工作组人员正常运转。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5.城乡社区支出(类)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1997.67万元,用于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3.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住建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4,特殊工种车8辆,商务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用于13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和公园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行政单位、参公单位:2023年,住建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72万元,比2022年预算76.16万元同口径增加28.56万元,增加37.50%。主要原因是机关及参公单位有新增调入人员及纪检工作组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

  事业单位:住建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住建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住建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住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2567.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102.14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66.4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99.1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05080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 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住建系统汇总)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