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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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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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渠县民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民政局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民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16)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渠县行政区划图。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兜牢民生底线,用心书写民生答卷。一是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完成24个乡镇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切实提高“救助质效”。二是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开展“五难”专项整治三是加大儿童关爱救助保护。

  2.厚植为民情怀,竭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全力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实施“明厨亮灶”和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二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建成川东北片区规模最大的渠县医教养产业园并投用,能有效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破题。创新探索“1633”养老服务模式。

  3.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打造渠县样板。一是完成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二是全面推行村级公开,在全县415个村(社区)推行“六定三化”村级公开模式,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完成片区规划编制,片区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协作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二、单位构成

  渠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6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渠县民政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支出。渠县民政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1045.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 2718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21045.2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735.05万元,占 3.4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0.15 万元,占 96.51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2104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99万元,占4.65 %;项目支出20066.2万元,占 95.3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045.2 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18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0.1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5.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3.8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63万元、农林水支出4.87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21.84万元、其他支出1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10.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703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20266.22万元,占99.78%;卫生健康支出22.09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21.84万元,占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70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万元,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0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7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以外的其他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1.1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4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8.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 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1.5%。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少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辆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 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渠县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24.86万元,减少53.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民政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渠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渠县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20310.1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838.67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9.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19442.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 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以下科目说明为参考,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使用科目罗列,科目说明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描述。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9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0825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以外的其他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10110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10110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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