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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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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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汇总)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渠县民政局(汇总)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民政局(汇总)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2023年重点工作

  1.兜牢民生底线,用心书写民生答卷。一是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完成24个乡镇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切实提高“救助质效”。二是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开展“五难”专项整治三是加大儿童关爱救助保护。

  2.厚植为民情怀,竭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全力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实施“明厨亮灶”和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二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建成川东北片区规最大的渠县教养产业园并投用,能有效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破题。创新探索“1633”养老服务模式。

  3.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打造渠县样板。一是完成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二是全面推行村级公开,在全县415个村(社区)推行“六定三化”村级公开模式,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完成片区规划编制,片区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协作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二、部门单位构成

  渠县民政局(汇总)下属单位6个,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渠县民政局(汇总)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民政局(汇总)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民政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108.7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0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收入预算22108.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39.04万元,占3.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9.74万元,占96.6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支出预算2210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92万元,占8.98%;项目支出20123.86万元,占91.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108.7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0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9.7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0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5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43万元、农林水支出2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11万元、其他支出1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69.74 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6896.7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89.11万元,占99.15%;卫生健康支出73.88万元,占0.35 %;农林水支出12.63万元,占0.06 %;住房保障支出94.12万元,占0.4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70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7.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万元,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0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7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以外的其他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9.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4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7.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8.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4.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2 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保障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运行经费正常支付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2年预算数为84.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公用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71.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麻风病人生活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保障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运行经费正常支付。

  23.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支出143.19万元及项目支出38万元。

2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3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支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挥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4.9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23.33%。主要原因是民政局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 辆,其中:越野车 2 辆,面包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 0 辆,旅行车(含商务车) 0 辆,越野车  0辆,大型客、货车 0 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万元,用于 3 辆 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9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渠县民政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24.86万元,减少53.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渠县民政局(汇总)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定向保障用车 3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渠县民政局(汇总)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6个,涉及预算21369.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9个,涉及预算1735.71万元;运转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134.4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19499.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 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以外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保障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运行经费正常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人员经费和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2023年麻风病人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保障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运行经费正常支付。

  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在职职工基本支出143.19万元及项目支出38万元。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反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支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挥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第三部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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