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我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责任。综合指导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城乡风貌打造,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查、报批和实施;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围绕建设生态滨江公园城市目标,做实“两大产业”,聚焦新区拓展、城市更新、污水治理、行业监管、队伍建设五大方面提级增效,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锤炼作风过硬、敢为敢闯的住建队伍,全力推动创新之城、青年之城、人民之城建设。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编制总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2个。实际财政供养人员57人,其中在职27人,退休29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遗属1人。长期聘用0人。
第二部分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926.5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457.55万元增加469.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486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926.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6万元,占52.4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56万元,占47.5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92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8万元,占40.55%;项目支出550.89万元,占59.4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26.5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9.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486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5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2万元、农林水支出399.73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25.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0.5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457.55万元减少16.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41.10万元,占7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1万元,占9.65%;卫生健康支出27.62万元,占6.27%;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占5.81%;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73万元,占0.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生活补助,保障补助的正常发放。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7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渠县2022年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产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53万元,比2022年预算34.22万元同口径增加6.31万元,增加18.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人员5名导致运行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440.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35.15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0.5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64.8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以下科目说明为参考,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使用科目罗列,科目说明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描述。
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 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