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渠县2023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行动,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根据《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2023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方案〉的通知》(渠委办发〔2022〕58号)和《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2023年集中整治事项的通知》(渠委办文〔2023〕23号)相关工作要求,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城区电瓶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3年4月起,县综执局为全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电瓶车乱停乱放问题,做出以下工作。一是合理增设部分电瓶车停车位。县综执局在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市民出行的人行路段,增设了电瓶车停车位2640个,解决了出行市民停车难的问题;二是规范电瓶车乱停乱放。特别是整治电动车在主次干道、小街巷内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盲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规范电瓶车乱停乱放227辆。
下一步工作中,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宣传引导。对于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仅靠交警、城管部门的整治远远不够,它不仅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更需要市民养成良好的习惯,提升自身文明素质,树立文明停车理念,为建设美丽渠城贡献一份力量。另一方面,我们要巩固成效,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车主不在现场或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违规停放行为坚决予以拖移,确保街面规范、有序。
增设电瓶车停车位
规范电瓶车乱停乱放
上传人:周玉婷
审核人: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