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街道办】森林防火防范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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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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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的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防火会议和文件精神,维护林区稳定和生态平衡,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防细管,真抓实干。

  一、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印发防火宣传资料,在林地边缘、入山道路、林区坟场等区域增加防火标语和警示牌,增强林区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二、细化措施加强火源管控。针对重点时段敏感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严格控制火源,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地边、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

  三、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建立森林扑火应急队伍,维护好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做好物资准备,靠前布防,定期补充蓄满消防用水,确保一旦发现火情,按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并细化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森林火灾报警电话畅通,遇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凡因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组织力量不得力,贻误扑火时机酿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审签领导:蒲海源,党工委副书记

  摘编:王奔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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